2015年8月20日 星期四

許定銘:馬靈殊的《昆明之戀》


逛舊書店,見馬靈殊的《昆明之戀》(香港信成書局,一九六一)。這本書在六十年代常見,不過當時對港版書沒有興趣,不曾收藏。但近年興起研究香港文學,很多舊版書都被搶空,已多年沒有見到這本書了。翻開來看看,見最後一頁失去,興趣索然。但翻到扉頁,卻見到有「陳琪先生正之‧作者敬贈」的字樣,而且還有洛美寫的代序,這倒勾起了我的興趣。

「洛美」即是詩人何達,他一向很少為別人寫序,《昆明之戀》居然能邀得他執筆,可見馬靈殊應是他好友。我忽然靈機一動:何達的筆名很多,莫非這位名不見經傳的馬靈殊,即是其中一個?

洛美在序中說:

馬靈殊的創作條件,比我們這一般職業文人好得多,他不必靠寫作為生,可以有充分的時間構思、觀察生活,及搜集材料。這條件很使我們羨慕。

處處充滿了「真材實料」,大概是馬靈殊的小說的特點。……在這些中篇短篇中,讀者也可以看到作者的才能是多方面的。有些作品,極為樸素,有些作品極為辛辣,有些作品極為幽默,有些作品又極為抒情。

從這幾句話去看,馬靈殊似乎又不似是何達的另一個筆名。於是我打電話請教香港文學專家小思,她也說不知道,但她卻指點我去請教前輩羅琅。羅琅很快就給我回信說:

你問馬靈殊是否即何達,何達即使筆名多,但馬君原姓劉,大名為「錫祥」,他亦是鑪峰故友,年歲比我大,近年少見到他,可能已不在人世了。陳琪是萬里書店創辦人,現移民去澳洲,「信成」前身是大光出版社,大光前身是學文書店,是一家同人書店,前年已結束了,因創辦的一群都已七老八十,有的物故,認為他們的工作已完成歷史任務。

感謝羅琅為我提供了不少資料,可是,對於馬靈殊,我們知道得仍然非常之少。後來讀到老作家甘豐穗先生的一篇文章,裏面有提及到馬靈殊的。我便向他老人家請教。

他告訴我馬靈殊年紀比他還要大,如果還健在的話,總該有八十五以上了。馬靈殊、舒巷城和他三個人在五十年代有陣子經常來往,下班後常一起泡館子。馬靈殊原本是在銀行當職員的,後來加入了香港大學東方語言學院當研究員,專教外國人學廣東話。他這個人很有語言天份,還翻譯和寫過不少有關語言的文章,在世界出版社出版過一兩冊有關的書籍。

馬靈殊的生活環境很不錯,不必為生活而寫稿,他搞創作純為興趣,寫作時對資料搜集非常認真。有一次他寫東西時,要寫到怎樣混成三合土,他便親自去訪問一個開建築公司的朋友,請他介紹混土的工人,調查混凝土中水份、英泥和沙石的比例,混土時的實際情況等等。其認真情況可見一斑。

平日無事,他喜歡跳茶舞,捧舞小姐場。你千萬別誤會他對那些舞小姐們有什麼企圖,而事實上他只是喜歡聽音樂、跳舞和同情舞小姐們的遭遇。一般人跟舞小姐來往,很多時都只在舞廳或者上館子、逛街之類,但他卻把舞小姐帶回家裏介紹給妻子,到附近的菜館叫幾個小菜回家招呼她們,把她們作朋友般看待。有一個時期他住在跑馬地,好像間中也跑跑馬。那時候他們走得很近,差不多隔天都會見面,可是後來因為工作太忙,漸漸少聚,已很多年沒有見面了。

《昆明之戀》內有:〈海角冤魂〉、〈杏林怨〉、〈海棉絮的愛情〉、〈賭徒〉和〈昆明之戀〉等五篇小說。洛美認為最具吸引力的是〈賭徒〉,他在代序中說:

馬靈殊兄的〈賭徒〉在報刊上連載時,我就被它吸引了,每日追着看。後來,我自己寫一部有關騙案的小說時,又借了馬靈殊兄的〈賭徒〉來參考。

一般來說,像我這樣以寫作為職業的人,報上的小說是不大看的,許多吸引讀者的手法,大家都會用,誰也騙不了誰。但馬靈殊的小說卻還是要看。

〈賭徒〉的故事從那一年馬季最後一次賽馬天開展:王志高是一間藥行的行街,在五十年代初期西藥禁運前,生意做得很好,曾經狠狠的一次過賺得兩萬塊。於是他頂了一層不錯的房子居住,又給母親和太太買了一些金器傍身,生活過得頗為舒適。

後來王志高認識了賭馬「貼士王」梁俊,他是個專門傍着老細跑馬抽佣的「磅友」,據說因為有馬房貼士,間中會贏大錢的。在一次賽馬中他替王志高贏了三千塊,使他沉迷了跑馬,每逢跑馬日都和梁俊一起到馬場去。這天梁俊告訴他說有特別貼士,要他帶一千元進馬場狠狠的博一手。對月薪只有三四百的王志高來說,一千元不是個小數目,他千方百計都籌不到賭本後,只好向大耳窿借錢去。

在那個馬季最後的賽天中,他們當然是洗袋出來了。後來,大耳窿替他把房子頂了出去,王志高一家就搬到鑽石山的小石屋去。過了不久,梁俊又帶他到俱樂部去玩「沙蟹」。「輸錢皆因贏錢起」,他又因第一次玩沙蟹大勝而沉迷下去,泥足愈陷愈深,最後連母親和妻子的金器也拿出來典當作孤注一擲。當他賭通宵,終於輸光了回到家裏時,兒子卻因急病進了醫院。頭頭碰着黑的王志高最終在友人的勸告下清醒過來了。

像王志高這樣沉迷於跑馬、玩沙蟹的賭徒,在香港比比皆是,甚至有不少連命也輸掉。這種賭徒生涯實在是不錯的寫作題材,相信有不少人也用過。但要像馬靈殊般寫得那麼深入,那麼精采,確實有些難度。由於馬靈殊精於搜集資料,馬迷怎樣落馬纜,磅友怎樣抽佣,開俱樂部者如何經營……他都如數家珍般娓娓道來。使不熟此道者看得津津有味,對於熟悉跑馬或者愛到俱樂部賭博的讀者來說,就感到很有親切感、代入感,讀起來也就更為投入。他不僅把馬場的百態,尤其像梁俊這樣的磅友,描寫得非常細緻,賭徒的心理,更揣摩得非常深刻。王志高在最後的賽馬日,從馬場洗袋出來後,身上只剩下兩塊錢。他走進小輪的三等艙,過海途中從褲袋中摸出那些彩票來,看着那些大部分是五十元和一百元,有些還是二百五十元的彩票時,心裏痛苦萬分:

「假如這些不是馬票而是鈔票,那該多好!」他苦笑了一聲,繼續對自己說,「可是幾個鐘頭以前,這些本來就是鈔票,而且是我的鈔票。我還要整天的站、拚命的擠,才可以拿我的鈔票去換了這些票子回來。可是現在,只要有人肯折價一成收買了去,我也願意給他叩一百個響頭,稱呼他做我的大恩人了……」﹙頁一二一﹚

「這些廢票子就值得我三個月的辛勤工作了嗎?」王志高繼續在說,「三個月工作的報酬,就在一睜眼一閉眼的功夫,憑馬兒一頸一鼻之差的快慢,就要全部化為烏有了?我說出來,人家也會笑我愚不可及呢!」﹙頁一二二﹚

如果你也是一個馬迷,請問每次輸錢之後,你是不是也會有這樣的想法?我不知馬靈殊本身好不好跑馬,但他的這個想法卻是一個馬迷真實的心聲。

王志高最後把彩票撒向黑色的大海裏,在三等艙裏失魂落魄的走來走去,連水手也以為他要投海自盡,這實實在在是香港馬迷一個真實的寫照!馬靈殊把王志高這個馬迷寫活了。五十年代的馬迷如是,九十年代甚至二十一世紀的今天,香港的馬迷也是如此,原來賭徒的心態是恆久不變的。

在〈賭徒〉的前半部,馬靈殊用王志高和梁俊去反映香港馬迷的百態,到後半截,馬靈殊利用王志高帶我們到賭博俱樂部去看。那種小型的俱樂部不過是租用普通樓宇裏人家的一個客廳和走馬騎樓來進行,賭徒也只有十個八個的小型賭局。這裏除了王志高的故事,他還描述了豪賭的窮教員馬老二,在輸到一乾二淨,借無可借時,還要把口袋裏的零錢倒出來,湊足八塊錢也要人家換籌碼給他繼續搏殺;白領老文最後把太太嫁妝的鑽石別針也偷出來押作賭注……,都寫得很真確。賭徒贏了錢,便會覺得那是「街外錢」,於是大吃大喝,坐的士,包「嘩啦嘩啦」過海的亂花一通。輸了錢便乘電車,搭三等艙,買五毫子叉燒啃冷開水混白飯……都不停地在賭徒群中循迴上演。馬靈殊把賭徒的心態活靈活現的寫出來,實在是一篇非常出色的小說。

除了〈賭徒〉,書中的〈海棉絮的愛情〉也是篇值得推薦的小說。

這篇小說用第一身寫法,故事中的「我」,是個喜歡上舞廳,而音樂造詣很高的會計文員。某次他在舞廳裏發現了一個既唱歌又伴舞的舞小姐,她有着一對和他死去的愛人一樣迷人的眼睛,使他對她有了好感。因為對那雙迷人的眼睛有好感,漸漸地他們便走近了。為了教她唱歌,他便走進了她舞廳以外的生活圈子裏。後來他發現自己愛上了她,本來「歡場無真愛」,但這對戀人因為真誠相對,在故事的結局裏似乎找到了他們的幸福。

同樣地,馬靈殊在這個小說裏充分發揮了他精於搜集資料的長處,他告訴我們跳茶舞和晚舞價錢的區別,舞小姐們是如何拿着條子轉檯的,舞小姐和舞小姐間,姊妹情如何深厚,怎樣講義氣,舞小姐們怎樣從一間舞廳跳到另一家舞廳去客串,她們怎樣被客人勸飲……,這些都是生活在舞廳以外的人不容易知道的。甚至在他教她唱歌時,指導她怎樣吸氣、呼氣和運氣,都很深入。馬靈殊肯定花費了一番功夫,才能蒐集到這些材料。從以上兩篇小說,我們知道他去跑馬,去泡茶舞,都有很好的收穫。只是不知道他是為了寫小說才去跳茶舞和跑馬,還是為了寫他最熟悉的題材和生活環境,才把這些環境搬到小說裏去。但無論如何,他是充分利用了他的長處,寫成了出色的小說。

在〈海棉絮的愛情〉裏,有一幕寫得相當出色。他初見女主角藍施時,為了討好這個風趣而又有韻味的女人,他便為她看相,而藍施一邊讓他看相,一面:

用手翻開那塊脫了縫線的沙發手靠的套布,把裏面那些軟綿綿的海綿似的物質,從底下一塊一塊的拉出來,然後再一顆一顆的撕碎。她一面撕一面聽我談相。﹙頁三十五﹚

在這個片段裏,作者把藍斯這種無意識的小動作寫得非常細膩,可見作者對女性的觀察力十分強,她們一舉手、一投足,似乎都散發出特別的魅力。也正由於藍施這個小動作,最後她把那些撕碎了的小海綿,偷偷地放在他的口袋裏,到他回家後發現了這些小海棉,才會引發以下一段故事。這個小動作的伏線便來得更有意義,更具吸引力了。對於這個小動作,作者有這樣的看法:

一種無意的小動作,對於某一個人也許是毫無意義的,但同時對於另外一個人,極可能產生很微妙而又很特殊的感覺。藍施把撕碎了的海綿放在我口袋也是一樣,也許這對於別人是不值一笑的,但對於我,卻在我一向平靜的心情中產生很新鮮別緻的意境。﹙頁四十一﹚

對於戀愛的微妙心態,個人內心的矛盾,馬靈殊也掌握得很好。在故事中他說:

情感原是一種微妙的東西。當林南施﹙即藍施﹚堅持要我教她時,我找出許多理由來想拒絕她;當她在家裏等着我去見她時,我已想出些多餘的顧慮遲遲不願成行;而現在當我找她不着時,我的心中若有所失的卻非常渴望見到她了。﹙頁六十三﹚

小說發展到此處時,他仍未意識到自己已墮入愛河,但戀愛中男女那種患得患失,希望見到又不希望見到的矛盾心境活現紙上。

〈海角冤魂〉用鬼魂做主角,透過那些在日治時代餓死,或日軍進攻香港時被炸死、被殺掉的中國人鬼魂,來表達出他要抵制日貨,反對日本經濟入侵香港的情緒。〈杏林怨〉寫在國內畢業的醫生,在香港因為無牌而不能行醫的痛苦,到有機會參加執業醫生考試時,卻又因精神負擔過重而失常,最終以跳樓自盡來逃避。這兩篇小說雖然亦寫得不錯,但和〈賭徒〉、〈海棉絮的愛情〉比,卻相差很遠了。

至於作為書名的〈昆明之戀〉,則是一個淡淡的愛情故事。小說中的「我」,是戰時聯大畢業的,在銀行裏辦事,喜愛文學、音樂和跳舞。整個故事主要敘述他在舞會中和一位少女一見鍾情,他們互不通姓名,只以浮士德和海倫來互稱對方。他們在這次舞會後,第二天她將會離去。雖然他苦苦哀求,她仍不肯以真姓名見告,和定下重敘的約會,只讓命運去作安排。可惜最終她卻在一次飛機失事中逝去了。

因為本書失去了最後一頁,這篇沒有明確的寫作日期,但從各小說排列的時序,及小說一開始時,有作者以粗黑邊悼念的形式,寫的:

今天,當我從報上讀到一篇哀悼她的文章,她墮機慘死的消息,再不是假的了。現在我把這個在她離昆明前夕才動筆寫的短篇送去發表,正如一個藉藉無名的樂匠要為她奏一支不為時尚的小曲,雖然此曲從沒機會向她彈奏過。這夠不上說是哀思,而是在我未焚的舊稿中,這不過是燼之餘,不過是一個象徵……一九四六年八月六日昆明。﹙頁一六六﹚

從這段文字推斷,〈昆明之戀〉應該是馬靈殊四十年代的作品。我們還可以大膽假設:這裏有馬靈殊的影子,有他忘不了的初戀,此所以把書命名為《昆明之戀》?

書中五個小說用寫作時間的倒序來排列,〈海角冤魂〉寫於一九六零年四月,〈杏林怨〉寫於一九五八年十二月,〈海棉絮的愛情〉寫於一九五七年一月,〈賭徒〉寫一九五三年七月,而〈昆明之戀〉則肯定寫於五三年之前,一九四六年八月六日之後。從這幾個小說的寫作日期看,我們可以推斷馬靈殊的作品不多,因為他的作品都是講求「真材實料」,全部花長時間去構思,細心觀察生活,全面性的搜尋材料,才開始動筆的。

馬靈殊是個寫作態度非常認真,不可多得的作家。

──寫於二零零二年四月
收入拙著《醉書室談書論人》


後記:若干年後我買到馬靈殊的《桃李劫》(香港上海書局,1978),這是本十六萬字的長篇,寫披了人皮的老師誘姦女學生的故事,是部反映現實的悲劇,可惜事忙,未讀!──201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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