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字路
林燕妮
第一步:赤子之心
《懶洋洋的下午》是我第一本散文結集。那時戇戇的,完全沒想過出書。一天,一位先生打電話來,說要替我出書,什麼條件都沒說,我欣然答應了,那位先生是王敬羲。我記得他也是作者,還記得他在報紙上發表過小說。我背得出來的只有一句:「她正在用沙埋一個人。」我覺得很有趣。那是一雙男女在沙灘上的場景,不是謀殺。
答應了讓他出書之後,我便什麼都不管了。其他作者紛紛告訴我:「王敬羲從來不付版稅的,沒有一個讓他出書的作者收到一角錢。」我聽了不太在乎,覺得有人把我的一篇篇從《明報》專欄剪下來的散稿釘成一本書,已經很滿意了。
忽然有一天,我發覺滿街都是自己的側臉大頭相變成書的封面,那照片是水禾田拍的,書名就叫做《懶洋洋的下午》。那時沒有海底隧道,港、九的天星小輪外邊都有報攤,行人必見。我的書還平放的。他發行的本領真大,那麼的鋪天蓋地,除了書局,還有無數報攤,他令我一書而紅。
王敬羲倒給我版稅,第一版是六千元,一九七四年的六千元有如現在的六萬元了,天星小輪過海收費在一九七O年代只是兩角錢。
跟着他着我出版了《粉紅色的枕頭》,第一和第二集,亦十分 暢銷。我打電話去淘氣:「如果你不給我版稅我叫爛仔打你。」王先生顯然很不高興:「怎麼你那麼斯文的人竟然說出這種話來?」版稅他給我的,一眾作者咄咄稱奇:「你是他第一個肯付版稅的作者。」
之後我跟他一直維持良好關係,「博益」再度出版那三本書他也沒說什麼。最後見到他竟然在廣州,穿的是無袖衣服。忽然背後有兩隻手,把我的肩膀從上到下掃了一下:「你是那麼白滑。」原來是王先生。那不算偷色,他從來沒碰過我一下,也許他見我二十年樣子不變,很驚喜吧。
其間亦有戴天等前輩才子替我出版了《小屋集》,裏面有很多我喜歡的文章,都是在《明報周刊》和岑崑南所辦的《新周刊》和《香港青年周報》刊登過的,現在已散佚絕版了,連我自己都沒有一本。版稅當然有的。
早期的文章都是一片赤子之心,也許就是這一樣令讀者喜愛吧。那時在《明報》寫怪論的三蘇叔叔對我說:「你的文章看上去溫柔,其實你天天都在罵人。」是啊,有什麼不平事我看不過眼,便有感而發了。
那時對學生時代的每一個愛人,仍留着濃濃心綿綿意。我是這麼的一個女子,愛過我的人都不枉此生,文中的思憶自動會流瀉出來的。一篇文章中的「你」,可能是三個人。幸而我的丈夫不看中文報刊的,不然我可寫不成了。
「博益」成立後,在一九八O年代雄霸市場,剛好我在《明周》寫的短篇小說已經寫了百幾個,那便挑選出來,出版了《痴》和《盟》,那兩本書亦大賣大紅。
《緣》是當時《明報》老總雷坡「智激林燕妮」弄出來的。我記得在一個星期三,坡叔苦惱地說:「那個翻譯日本小說的作者失了踪,那我空白了一整版怎麼辦?林燕妮,你寫個四千字短篇小說替我填充那一版吧。」
我問坡叔:「什麼時候要交稿?」坡叔說:「星期四。」星期四豈不是明天?「你能交稿嗎?」我連忙說:「能,明天晚上交吧。」其實周刊怎會空白一版,可以放上去的照片和文字多着,正因我夠傻和有「勇救老總」的精神,第一個短篇小說便順產了。
之後就每週都要交一個故事,幸好我滿腦子故事,那便寫了兩年。坡叔知道我的性格才兵行險着。他寫過:「編輯對作者是長線投資。」(大意)。他讓我寫了一輪專欄,摸清楚了作者的潛力才叫我寫短篇小說的。
之後,他叫我寫長篇小說,那就是《緣》。我的初期小說名字都只有一個字的,如《痴》、《盟》、《緣》。編輯要我先交小說名字,好讓美術部作版頭設計,那末我便隨口說一個字,那些寫什麼都可以的單字為書名,其實我連自己打算寫什麼都不知道。(待續)
(文理才女林燕妮二O一一年七月九日)
此情可待成追憶
給編輯丟下一個「緣」字,那便要寫我的第一個長篇小說了。《緣》也成為我的長篇小說中讀者最愛之一。應該是的,他是我此生最愛的人之一。我的小說,好像每個都是為一個人而寫的,沒有那種情懷,長、短小說都寫得不動人。
一個下午,神思悠悠,他已經不在這世界了,臨終之前,他會不會留下一點什麼給我?曾在夢境中,有一滴很大的眼淚,背景是青綠色的,那一大滴眼淚,讓一根青草給珍重地縛起來了。是他嗎?書中他叫什麼名字?恰巧書桌上有一張律師樓的名片:Fairbank and Kwok,那我便把他的名字叫做范賦。
既然有一大滴眼淚,亦有律師樓,我便替男主角作了一紙遺書,其中有一部分,是交託一個叫做沈休文的年輕律師在五年後才拆閱的。五年後,沈休文把密件打開了。范賦請他把一首詩的頭兩句刊在報上,有四個人都知道下兩句是什麼的。他列了四個名字出來,要求沈休文分別把人請到律師樓去。
兩句詩刊出來了,但只有三個女子出現。第四個不但久久沒有出現,單看姓名,還不曉得那個神秘人到底是男還是女。
第一期交到編輯手中,編輯嚇了一跳:「你把男主角一開始便弄死了,那以後怎麼接下去?」我說:「不用擔心。」
時光交替對我來說完全沒問題,不曉得為什麼人們認為有問題。那只不過是將每件事搬前搬後而已,那是我很擅長的。還沒寫過便認為自己擅長?是的。當我們回憶時,也是前後不分的,想起哪時便是哪時。我自小便愛幻想,只要有那種情懷,時空轉換沒有難度,亦不會讓讀者混亂。
《緣》是因他而起的,那本書是為他而寫的,他沒有留下什麼給我,只留下一段淒涼。那段淒涼在作者筆下變成一個與他無關的故事,范賦的性格亦不像他的性格。寫作是很奇妙的一回事,把定睛凝視着的萬花筒一轉,便成為另一個形象,只有作者知道本來是什麼樣子的,那是移情作用。
男主角范賦終年只有二十八歲,當時自己年輕,二十八歲已是大半生了。要是再長了些年紀才寫,男主角終年可能是三十八歲。再長了些年紀,便根本不會寫范賦這個人了。所以,不要等,情懷到時便馬上寫,沒有什麼準備好不準備好的。如果你在初學的滑雪小坡上滑雪,老想着等你準備好時才上大雪坡,結果你便永遠停留在初學坡上。
當時要上班的,記得每逢星期五便要交四千字稿,那我便每個星期四晚上十時動筆,永不會早一天的。總是情懷衝上胸臆時才寫,也許是死線到了情懷才願意衝上來吧。
寫時男朋友在屋子裏的,執筆時我已投入了另一個世界,與四周隔絕了。然而有淚仍不能夠在他面前滴下來,有笑也不能夠在他面前笑,完全不願意讓他覺察自己內心的苦與樂。那是我的私人天地,誰也不許進來。
原稿我也不肯給人看的,第一個看到的就是《明周》的植字員。刊登了當然誰都看見了,但我仍是害羞得不喜歡讓任何人先看一遍,遑論互相討論了。
情之所至,有什麼可討論的?邏輯亦不需要考慮通不通,我永遠不會有邏輯問題。唸理科的人早已習慣邏輯是怎麼的一回事。我只會告訴你,邏輯學是一科悶死人的課程。
《緣》是一個男子跟四個女子的愛,一切來得很自然,沒有人投訴他多心。一路寫下去,愈寫愈喜歡寫。什麼時候完?要登多少期?我不知道。下一期寫什麼?我也不知道。創作不需要預先知道。
朋友問我有沒有大綱,我說沒有的,先設定個大綱然後跟着寫,有如自設樊籠,礙手礙腳。即使二、三十萬字的小說,我都沒有大綱的,我的心便是大綱。
又是一個星期四之夜,寫好四千字了,但看上去不好,那我便把稿子撕得粉碎,保證自己黏不回。翌日我告訴編輯我把稿子撕得屍骨無存了,編輯不曉得怎麼辦,我也不曉得怎麼辦。(待續)
(文理才女林燕妮二O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作者需要中毒
星期五沒有稿便脫稿了,編輯沒好氣地說:「寫得不好也不要把稿撕掉啊,你可以在出書時才改寫的。」那是我最不喜歡做的事,我是個下筆不回頭的,結果害得《明周》那期長篇小說脫稿。
之後,一直寫得入心入肺,一期也沒脫稿,飛到天涯海角都沒脫稿。我寫他也不是寫他,唯一的真述,便是我把他最愛吃的那一碟菜寫進去了。我想他陪伴着我,跟從前一樣,寫,就是他陪着我的時候了。
我的終身職業是愛情,其他創業啊、得獎啊只是副業。沒有工作是做不到的,可是愛情、命運和雙方的際遇都會讓兩個人愛不到盡頭。我在愛他的時候也很害怕愛到了盡頭,到了盡頭他還會天上人間情一諾嗎?
在書中我派給了他四個女子,其中兩個可能有點像我,其他兩個完全不像我,但我要她們四個對他的思憶。很多書評人說:「作者的第一本小說多半是他們的自傳。」看小仲馬的《茶花女》,那簡直是他自己的投影。一個青年人,愛上了風華絕代的高級交際花。她有肺癆的,一眾富家公子只愛她的美艷風情,只有一個並不富有的青年人關心她的健康。
小仲馬是法國人,我看的不是法文原本,而是英文譯本。說她是「茶花女」,只因他常常看到她的華麗馬車停在香榭麗舍大道的花檔,買一束茶花。
那是我剛到了美國唸書所看的第一本小說。記得一開頭,男主角便到墳場把她的屍骨起出來。他最後見到她時她已病體支離,紅顏不再,所有富爺公子都不找這個肺癆頻死的交際花了。他去找她,她不知道連傢俬都讓債主們抬走了。她臉色已青灰( Margaret was livid)。我記得這一句。他跟她做愛,他要在她死前知道他是如何的愛她,他和她的生死要交纏在一起。
我不是因為看了小仲馬的《茶花女》而寫《緣》,只是此刻邊寫邊想,他寫了一本他深愛的女子的書,很多年後,他連看一下她的骸骨也是好的。那是小仲馬的自道。寫《緣》,又有多少不思量,自難忘啊?那位書評家的話原來是對的。
人,總是十多歲時的愛比以後的濃,比以後的都淒美,抱着這份愛,是十根手指讓施以拔甲酷刑都死命抓着的。雖然在現實中,我抱着的是一片虛無。
沒有愛情我便寫不出小說來了,這正是我現在的感覺。雖然一些舊日愛人仍在,但都已經變成好朋友了。這種關係轉移,是愉悅的,但卻沒有什麼可寫的。人失散了多年,夢魂縈繞,一旦重逢了,就沒有刺心的思念了。那些男子的存在,對我仍有很大影響的,我生病,他們焦慮不已,找不着我,便發電郵給我的秘書,直等到我給他們一幀近照才安心。
人家都有家庭了,每一個的妻子都比我好多了。有時我想:我不是做妻子的材料。所以,寫夫妻之愛,我是有困難的。寫過一個長篇,丈夫結果也是出家而去。寫得最滿意那部分,就是他出家那部分。
為了寫書評,前暨南大學教授費勇,在兩個月內看遍了我的小說,他奇怪怎麼我一字都沒反映過跟我在一起最長久的男人。他不提起我倒沒想過,沒想過就是沒想過了。那一段轟動全城的戀愛,落得個灰頭灰臉。
作者有時是不由自主的,心動什麼,什麼就會從筆尖裏溢出來。一些硬思量,已失憶的人和事,不出來就是不出來,這個我自己也無法了解,而了解,是任何作者的毒藥。中了毒人會求生,有了解藥便沒事人一個,那有什麼好寫的?(待續)
(文理才女林燕妮二O一一年八月九日)
相互擦光芒
不喜歡「我手寫我心」這句話,沒一個作者是我手寫我心的,那豈不是讀之無味,一杯清水看到底嗎?其中有個發酵過程的,有時醞釀得很快,有時醞釀得很久。有時同一個人的醞釀期會有好幾個階段的,那末寫出來便變了三個人了,有如米、麥都會發酵成不同的酒一樣。
人不是一個平面,人是一個多面體,而且是隨着自己的經歷和那些經歷對他有什麼影響而不斷在變的。唯一不會變的是他的自性,好人生出來便是好人,壞人生出來便是壞人,人性不但多面,而且是多層的。
比方我們跟港大微生物學系籌款,美國母校柏克萊同學匯過來的款項,有些不叫也捐,有些不捐,其中包括了誰?那便是我從前的男朋友!我那封電郵只是告訴他們我近來在做些什麼,完全沒呼籲捐款的,他們的捐與不捐,來自他們的自性,這個連他們自己也不知道的。我的那個只顧嚷着相片很好看,其他的文字他完全不入眼。這是三個因由,一是他見到我的照片便樂極忘形;二是他本人並不闊綽;三是他的語意學甚差。
我喜歡寫長篇小說,正因我可以把見過觸摸過感受過的人和事一一放進去。他們不是我的樣板,但是我寫作的繆司,muse。
沒有靈感這回事的,只有靈機一觸的感想,才會提筆疾書。誰都知道我的人生經歷不尋常,不過我不會我手寫我心那麼魯莽,寫得快不等於不思量。至於寫什麼,便得看當時的情緒了。
我是先寫短篇小說,《明周》才讓我寫長篇小說的。但也只是《緣》一本而已,之後他們便沒地盤給我寫長篇小說了。頭兩本短篇小說《痴》和《盟》大賣,《緣》亦在銷量好之餘眾口交譽,為什麼以後兩樣都不讓我寫我便不曉得了,亦懶得去問了。報社、出版社總有很多政治角力的,為什麼不要我?當時真的沒想過,在寫這稿時才一時想起。
那時什麼也沒想過,反正稿約不斷,有編輯問我:「有哪家報紙會拒絕你的稿的?」那倒沒有,東家不打打西家,我不是個疑心很大的人,也就不管算了。讀者問我為什麼不寫小說了?這個真不好答,我自己都不明白為什麼。
不過《明報》和《東方》都讓我一版寫散文,一版寫小說,再加上那時特大號的周報很多,我也寫了很多稿,一直走着的都是直上青雲路。我和我當時的男朋友很有互相激發的作用,他在那時期所填的詞是最好的,這個歸功於我。他有學問有天分有人緣,只是有一個大缺點,他能去掉便能成大師了。
那缺點便是老套,老是時光倒流二十年似的,用字亦不登大雅之堂。我說你這個港大中文系畢業生,有什麼字你不會寫的?偏偏用最「娘」和最俗氣的字?也算他頓悟,從《問我》開始,他便脫胎換骨了。故此他每在深更人靜填好歌詞後給我看看合格否。我不懂得填詞,但他知道我是個潮人,而且在西方受教育,眼光會開敞些。其實我只有大方向,很少有什麼小意見,只是他信任我而已。
我的散文和小說也是在兩塊火石互擦之下,變得手到拿來放光芒的。他卻沒心機寫小說,有一回我得去外國辦事,請他代我一期小說。回來一看,難看死了。他苦着臉說:「很辛苦啊,五行字便寫不下去了,你們這些小說怎麼有那麼多東西寫出來?」他習慣填詞,歌詞短,小說那麼長,寫得他叫苦連天。
這段互相激勵的日子,就是我們相識以來最美麗的日子。之後,費教授記之後了,反正都記憶模糊了。黃教授奇怪我所有文章小說都沒提及他,我並不奇怪,他在我腦海中一夜之間清洗了,這一篇算是提得最多的了。(待續)
(文理才女林燕妮二O一一年八月十三日)
我寫書時書寫我
一個男人愛四個女人,一個女人愛兩個男人,在出自我手的小說中,讀者完全不反對。這讓大家知道,只要你寫得真,讀者一定接受的。寫作,哪兒有絕對的道德標準?只要來得自然到非發生不可,讀者及書評人都會覺得是情理之內,意料之外的。
情之所至,心為誰開?我並沒特意編排過《為我而生》的女主角主動地讓第二男主角上她的床,可以說得是他們兩個都想這樣子的。不用我操心,他們自己已經做了。張敏儀戲謔道:「《為我而生》每一頁都是床。」我說:「是你專門挑那些頁看而已。」
那本厚厚的小說是我在一九八九年九月,學生逃亡,「六四」屠城之後開始寫的,那時我很激動,小說也以學運為遙遠的大時代背景,以我無限的悲慟而寫的。文人沒有巨大的心靈激蕩,就不會寫得出令人看了掩卷神傷,眼淚滴在火焰中的書。
翻看一九八八年我住在巴黎時的小小日誌,要是沒有了「六四」,我應跟男朋友分手了。在巴黎那個月我身體不好,情緒也不好,整個人軟弱無力,很想男朋友過來帶我回家。有時算錯了時差,他會怒吼一聲:「你知不知道現在是什麼時候?你吵醒我幹什麼?」本來盼望得到憐惜,卻換來兩句臭罵,是時候分手了。
陰差陽錯,是學運把我們再縛在一起的。一夜,林青霞、秦漢、我和男朋友在查良鏞家裏吃晚飯。查先生問秦漢:「你什麼時候才向青霞求婚?」大概未到一秒之後,秦漢答道:「等中國有了民主的時候。」中國有了民主的時候?我們眼睛都楞大了。青霞沒說什麼。回想,青霞毫無惱意,他們那一雙的感情狀況我們根本不清楚。
離開了查府,我的男朋友開車,他倆坐在後面,經過新華社,看見好些人坐在草坪上抗議,我們四個好像有默契似的,馬上停車走到草坪上一齊坐下。現在我才醒起,他們那時合也好、分也好,無論如何都心有靈犀的了,還用猜對方的意願嗎?我和男朋友不也是一樣,感情處於死又不死,活又不活的狀態嗎?外人何曾得知?
《為我而生》不用我在這兒推銷了,世事和感情的變幻,常常令我寫了一本小說和散文出來。書寫完了,也就是兩人再沒有什麼共同興趣的事了。在他喝我一次「 Get off!」(滾開!)和另一次在倪震和陳惠敏(助手)面前把我趕出他的辦公室「Get out of my office!」之後,我發誓不再上他的辦公室了。
他一直住在我的地方,青霞在書展出第一本書《窗裏窗外》,還是不知就裏,寫道:「他的地方很大。」我唯有苦笑。青霞今年還替他辯護:「出外吃飯都是他結賬的。」我說:「難道要女的結賬嗎?」男人門面功夫,自然會那麼的做。我沒告訴她「他的地方很大」,其實是我老早自己買下的。我不是惱你啊青霞,內情誰曉得呢?愛情是討了你的心肝脾肺腎還加利息的。
我在一九九一年出版了長篇小說《雪似故人人似雪》,那故事充滿暴力和愛恨情仇,正因我寫的時候充滿了憤懣和委屈,一下子全爆發了出來,是讀者十分喜愛的書。換了是今天,我根本不會寫,也寫不來。
「雪似故人人似雪,雖可愛,惹人嫌」,是蘇東坡詞中的一句。朋友們每每說得一塌胡塗:似是雪人來?故人似雪來?雪是故人來?人似雪人人似雪?笑得我啊,肚子也疼了。
我跟青霞說:「寫作就像演戲一樣,只不過文章是用腦子演戲,一個人分飾書裏面所有的角色。」真的,每到小說寫完時,就好像跟書中所有人道別似的,依依不捨,明天又得扮演另外一些角色了。(待續)
(文理才女林燕妮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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