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4日 星期二

關於《我之試寫室》

關於《我之試寫室》

TK Chan:很多人知道《我之試寫室》是也斯在快報的專欄,但較少人知道亦舒和西西也寫過這個專欄。三人是不同時期擔任欄主,並非像後來輪流執筆那類專欄。

馬吉問三人擔任欄主的先後時期,我僅憑印象說先後次序為亦舒→西西→也斯。

但現在看到西西這篇談專欄名稱由來的文章,卻懷疑我的說法不正確。西西說專欄名稱是挪用日本漫畫家久里洋二的漫畫專欄《僕之試寫室》,既然欄名由西西起用,那最早寫這個專欄的是西西嗎?


(這篇剪報影印本20多年前由西西提供,無註明發表日期。)

淮遠:西西開的欄。若我沒記錯。

Sy Misslok:西西交也斯接寫,大概在72, 73?73 前後認識也斯,本人還是校服少年。那時西西在快報已經另寫剪貼册。

Sy Misslok:不過記憶這等事,沒有百份百準確

TK Chan:也斯寫《我之試寫室》不遲於1971年,我最早的剪報是1971年4月,一定非也斯的最早。西西停寫專欄,直到1973.9.9才在快報發表小說《草圖》,同年10.18完結;而專欄《剪貼冊》是1973.10.16至1974.2.28,緊接《草圖》,但僅寫了4個半月。

馬吉:如果是西西交也斯,那豈不是亦舒交西西?

TK Chan:《我之試寫室》的版頭,在西西時期已有更改,新版頭一直由也斯沿用(包括亦舒?),直至1977年中結束(我最遲剪報是1977.5.14,但不確定是否最後一篇),也斯另開欄名《書與街道》。

Sy Misslok:剪報是證據,沒什麼好爭議。不過那時朋友間喜歡拿他專欄上寫的字來玩,記憶比較深。73,74 was our sweet old days.

Candaces Chung:印象中有段趣聞(誰說的?):也斯童顔上報社收專欄稿費不果,要西西出馬。是這欄嗎?亦舒《我之試寫室》小草出版社港一版是1975。

TK Chan:西西在《大拇指》的一篇〈記一段也斯〉


Candaces Chung:謝謝。証實我不是 senior moment.

TK Chan:原本有剪存《書與街道》,但現在找不到剪報,好可能在也斯去美國留學前,停寫專欄,我將《書與街道》裝訂成冊送給也斯做紀念,但已完全記不起了。如果不是送了給也斯,我的剪報冇理由唔見咗!!

馬吉:也斯說他在《快報》的專欄,由1970年寫到1978年,起初叫《我之試寫室》,後來改名《書與街道》。以下書影來自《香港文化十論》。


TK Chan臉書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快報》專欄《我之試寫室》
馬吉

不知在哪裏看過,說《快報》的專欄《我之試寫室》不由也斯開創,在他之前還有西西和亦舒,依次是亦舒→西西→也斯。這個次序我曾在《驛居室散記》和《書之驛站》提及,但網上有人不同意,說該是西西→亦舒→也斯。多年之後,《大拇指》在臉書開檔,我將這疑問留言請教諸大拇指。


陳進權回應說,該是亦舒→西西→也斯,但後來他翻出西西的一篇文章,如是說:

「很多人知道《我之試寫室》是也斯在快報的專欄,但較少人知道亦舒和西西也寫過這個專欄。三人是不同時期擔任欄主,並非像後來輪流執筆那類專欄。

「馬吉問三人擔任欄主的先後時期,我僅憑印象說先後次序為亦舒→西西→也斯。

「但現在看到西西這篇談專欄名稱由來的文章,卻懷疑我的說法不正確。西西說專欄名稱是挪用日本漫畫家久里洋二的漫畫專欄《僕之試寫室》,既然欄名由西西起用,那最早寫這個專欄的是西西嗎?

「(這篇剪報影印本20多年前由西西提供,無註明發表日期。)」

不過,我細看西西那篇文章,談的是專欄版頭的設計,並非欄名,「欄名由西西起用」這個說法並不太實在。

也斯的朋友也有給陳留言。淮遠說:「西西開的欄。若我沒記錯。」適然:「西西交也斯接寫。」

陳再翻出西西的文章〈記一段也斯〉(圖片見上),當中說:

「早幾年,我停了報上的一個專欄,把也斯推薦給副刊的編輯。編輯很贊成,於是,也斯開始寫他的『我之試寫室』。他的欄名本來是另一個名字的,不知怎麼卻一直沒有用。」

那麼《我之試寫室》由西西交也斯是確認了。西西此文發表於《大拇指周報》第三期,一九七五年十一月七日出版。而也斯曾說,他最長久也最貫徹的專欄,是在《快報》,「從一九七零年寫到一九七八年,最先名為《我之試寫室》,後來改名《書與街道》,一共寫了八年。」(見也斯《香港文化十論》,頁一四六至一四七,浙江大學出版社二零一二年七月。)西西在一九七五說的「早幾年」,大概就是一九七零年。

如果是西西交棒也斯,那麼會不會是亦舒交棒西西?亦舒的第一本散文集就叫《我之試寫室》(香港小草出版社一九七五年),能不能當個間接證據,說明《快報》那個專欄係由她開闢,因為有紀念意義,才拿來作書名?

陳進權所藏的西西《我之試寫室》剪報,可惜都沒有注明日期,聽說另一個大拇指藏有亦舒寫的《我之試寫室》剪報,也是沒有日期,但可看看亦舒那專欄的版頭,是否也是西西設計的,或會多點線索。

《書之驛站》二零一五年八月廿九日)

關於《我之試寫室》
荒言

歷史,本該是「事實」的「如實」記錄;看似簡單,其實毫不簡單。不簡單在,怎生如實,如何如實。眼見為實,同站一個位置,尚且看出不同的東西;同一時間,站在不同位置,用不同角度,也往往有不一樣的「結果」。有些,「事後」難以求證,於是出現各說各話的情況,所謂「口述歷史」,未必可盡信,這個可謂「一言難盡」。不過,有些事件,不「懶」的話,「求證」一下,即可解決。無妨舉一「文壇」實例來說明。

有一個我看了多年的網站,網主我愛以「書癡」來形容,很多書事,不看認真輸蝕。不說別的,單是一個報紙的專欄,網主就不止一次求證是誰創立,靠的主要是「史料」和推論,有時還有一些似乎是相關的「當事人」作旁證,「結果」還是不得要領。老實說,我也很想知道事實,只是一直奇怪,為何不向真正的「當事人」即寫過這專欄的人求證,卻只是一味「猜測」呢。

我曾向這個《我之試寫室》的網主說,這個名稱其實早有人用過,其中之一就是她的心儀作家亦舒,還有西西和也斯;都是已休刊好些年的《快報》曾用的專欄名稱,但誰最先用這個欄名,則不得而知。難得有一個如上所說的網站「書之驛站」,鍥而不捨去求證,可惜到最近寫〈《快報》專欄《我之試寫室》〉仍未能確認。我看看此中的「關鍵」人物,不乏與真正「當事人」如西西認識的,實在奇怪,何以不直接詢問呢。

專欄「最後」接班人也斯固然已逝,還健在的還有亦舒和西西,她們仍不輟寫作,書也由香港的出版社不停出版,要問,大概不難吧。我實在忍不住,問了。當然,我不是直接問亦舒和西西的,而是「事有湊巧」,由可以跟西西直接聯擊的人問個究竟的。答案是:

亦舒=>西西=>也斯

以上三位作家,我都看過他們不少作品,都喜歡。光芒,沒有因為誰先誰後而增減,要緊的是,事實就是事實。我膽敢說一句,這段「公案」,應該可以了斷了。

《書寫而已 notes and books》二零一五年九月三日)

《我之試寫室》完整版──最新發現亦舒剪報
陳進權

前段時間上傳一篇西西在快報的《我之試寫室》剪報,西西在文內提及專欄名稱靈感來自日本漫畫家久里洋二的專欄《僕之試寫室》。《我之試寫室》作者前後有三人,包括西西、也斯及亦舒,也斯是最後接力及持續時間最長的作者。既然專欄名稱是西西起的,甚至版頭也是西西的傑作,由此而引起大家懷疑這個專欄最早執筆到底是西西還是亦舒?最終大家的共識亦舒是最早的作者。

雖然知道亦舒寫過《我之試寫室》,但一直沒有人見過亦舒時期專欄剪報的廬山真貌(亦舒早期出版過一本書也叫《我之試寫室》,但不瞭解內容是否來自該專欄)。

據知香港大學、中文大學及大會堂圖書館只有香港一些早期報紙及《星島日報》等大報的縮微菲林,像《快報》這些報紙,並無保存檔案,恐怕早已煙沒了。

話說三年前,大拇指一位編輯回港與大家聚會時,對我說她存有西西及亦舒《我之試寫室》的剪報,我於是請她下年回港帶回來給我掃描做資料。前年她回來沒有提及剪報的事,我以為她忘記了,也沒即時問她。去年11月她一年一度回港前,我再提及剪報的事,她卻說並無《我之試寫室》的剪報,說我記錯了。但我很肯定我沒記錯或聽錯,只好相信她當初記錯了,因此對尋找亦舒的剪報已不再抱有期望。

直到這個月中,突然收到她的WhatsApp,說整理東西時找到西西及亦舒的剪報,終於證明我沒記錯或聽錯。她最初也無記錯,只是中途「失憶」(我有時也如此)而已。我請她今年回來帶給我掃描(我喜歡老剪報發黃的味道),但她說先影印寄給我。終於,今天收到郵件,見到了亦舒專欄的原貌。

早前上傳那篇西西的剪報時,我說是西西提供給我的,現在收到老朋友的剪報,與我手上的西西剪報影印本完全相同(包括一篇上面寫有數字),才知道剪報是她提供,並非西西。年紀大了,記憶模糊,若不是她提及,我完全忘記早年曾將亦舒及杜杜在星島日報的專欄剪報送了給她(她是亦舒及杜杜的大粉絲)。

可惜的是,這些剪報並無標註日期,因此無從考證是哪天。但亦舒的剪報其中一篇題目為〈這是第一篇〉,如果這個專欄最早由亦舒執筆,則這篇就是該專欄的第一篇。亦舒在文中說是西西要她寫這個專欄的,又說西西老愛把自己的地盤讓給人家,究竟是說其他地盤還是這個地盤?如果是這個地盤,那之前西西寫的是什麽專欄?亦舒又說寫專欄太辛苦,與西西說好輪流一人寫一個月。現在見到的亦舒剪報只有23篇,是否全部已無法查證,相信亦舒寫了一個月左右就交給西西,之後逃之夭夭,沒有繼續寫下去。而西西部份目前有82篇,同樣不知是否齊全。由此估算,這個專欄亦舒寫了一個月後交給西西,西西寫了三個月左右由也斯接棒,也斯前後大約寫了7年,直到1977年中也斯另起新專欄《書與街道》為止。

現在,三位作者的專欄終於聚首一堂了,特意將三個作者最有代表性的一篇上傳,給這個專欄一個完整的展示。




(西西、亦舒剪報由夏潤琴提供,謹致謝!)

TK Chan臉書二零一六年五月廿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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