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8日 星期三

《給十九歲的我》公映爭議(之二)

氣在心頭。

不要再問我有沒有看過《給十九歲的我》。

今年年初,有粉絲Inbox 我,電影《給》有我的份兒,我初時沒有放在心裏,以為只是對白加入我的名字。後來,愈來愈多看過這部電影的觀眾告訴我,電影的內容不止於對白,是一段訪問,當時並未知道那是甚麼片段,但擔心他們會斷章取義,便致電給體院同事,問問該如何處理這件事。

體院同事後來在網上找到該片段。

那是在2016年1 月在日本亞洲場地單車錦標賽的一次訪問,訪問記者正是導演張婉婷女士。事隔多年,我當然不太記得當時的情況,只記得兩件事:第一,日本組委會問我會否接受香港傳媒訪問,一般賽後訪問我都同意進行,因為不希望記者們難做,所以我通常會答應;第二,當時張女士發問的內容很古怪,跟比賽完全沒有關係。因為她不是平時訪過我們的記者,我只是心中暗想:大概是她沒有經驗吧﹗

公司同事說可能是我忘記了張女士曾說過的話,可能她會得到我的同意將訪問用作紀錄片,甚至放上電影公映。是我忘了?我的記性不太好,這段時間,我不斷問自己,是我忘記了?平時我都很謹慎,希望向我的贊助商負責,不會輕易接受任何形式的拍攝。我質問自己,我忘了嗎?每個月都有訪問,我真的忘記這次訪問的用途嗎?

由優先場想到現在,我都難以用「忘記」去說服自己。片段是用作紀錄片和電影用途,我怎可能忘記呢?更何況,我從來不會擅自答應商業活動及出鏡,如果當時記者真的告訴我,他們會將片段放上電影螢幕,首先,我一定會化妝,然後我會問准體院同事再進行拍攝。

我是「被通知」成為電影的一部分。

每一天都有看過《給》的人問:「你看了沒有?」有 Fans 問我會否轉型拍電影,我一頭無緒。作為運動員,遇上這些事都會找體院 PR 幫忙,就如學生有事會找老師一樣,但同事說她幫不了忙,香港沒有肖像權,該片段由張女士所擁有,她將之放上螢幕,沒有犯法。而且片段已經公映,追究也沒有太大意義。

沒有犯法,是否代表那是對的?沒有犯法,是否就不用當事人同意?那怕是事先「知會」一聲以尊重當事人的「程序」都省去呢?

我只是佔電影片段十來秒,是「紀錄片」中最「不知所為」的一員,我為甚麼會在電影中「存在」相信大家心裏有數。這部電影,我不會看,亦不鼓勵你看。我懇請我的朋友、FB/IG Fans、大學講師和同學們不用再追問我所有有關《給十九歲的我》的情節。

謝謝。

Sarah Lee Wai Sze - 李慧詩臉書專頁2023年2月5日)

張婉婷訪問李慧詩風波

《給十九歲的我》監製澄清 經英華向日本主辦單位申請 
在領隊陳仲雨安排下採訪 望藉李慧詩鼓勵馬燕茹

 《給十九歲的我 》已暫停公映,但爭議持續,其中「 #牛下女車神 」李慧詩日前怒斥,2016年於日本亞洲場地單車錦標賽,曾接受導演張婉婷訪問,當時 #李慧詩 以為是一般新聞採訪,直到《給十九歲的我》上映後,她才「被通知」成為電影的一部分。

張婉婷曾透露拍攝《給十九歲的我》時,曾赴日本伊豆,拍攝英華學生馬燕茹參加該比賽,並在商台節目笑稱:「當時我哋好威武咁,扮自己有permit(許可證)入去。」

直到李慧詩公開炮轟, #張婉婷 向她致歉,並解釋獲單車總會「名譽董事」安排採訪,表明是為學校拍紀錄片。 #香港體育記者協會 周一(6日)發聲明,對事件感到遺憾,稱張婉婷的行為或影響本地體育媒體將來採訪海外賽事。而 #單車總會 昨日(7日)回覆傳媒時,卻否認有人在場協助,亦無「名譽董事」一職。

至今日(8日)凌晨,《給十九歲的我》監製 #黃慧 向香港體育記者協會發信,首次透露經英華向賽事大會申請許可證,並獲已故的時任港隊領隊 #陳仲雨 安排訪問李慧詩。

全文如下:

致香港體育記者協會:

《給十九歲的我》攝影隊,於2016年到日本伊豆拍攝片中主角之一馬燕茹參加青年單車錦標賽的過程,經由校方事前直接向日本主辦當局申請並獲得許可入場攝錄,到埗後更獲大會發出 Press Pass 和特許背心以能進人 Press Area 和 Infield 拍攝。

據攝影隊透露,當日採訪李慧詩小姐,是透過當時香港隊領隊,香港單車聯會(現改名為香港單車總會》前名譽秘書長陳仲雨先生,邀請李小姐接受訪問。當時攝影隊向陳先生清楚指出,我們是英華女校紀錄片的攝製隊,當日是要拍攝青年隊員馬燕茹的比賽片段,亦希望採訪李慧詩小姐,讓她談談自己參加青少年錦標賽的經驗,特別是在學業及運動之間如何取得平衡,藉此鼓勵及啟發 #馬燕茹 等。李小姐的訪問,是在陳先生的安排下,在她比賽完畢後進行。

希望此信可以釋除貴會的疑慮。

《給十九歲的我》監製黄慧上

 (《娛壹》臉書專頁2023年2月8日)

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因未獲主角之一同意上映,最終昨日宣布暫停公映,但風波仍未止,再有一名片中主角發聲,已移居美國的「香港小姐」在個人 ig 發文,透露她在電影公映前簽署過同意書,「當時拍攝隊嘅意思就係,所有人已經簽咗名,剩係得我未簽,所以我無諗過背後有咁多嘢嘅情況之下,我就將呢一個同意書簽咗。」

她又指片中有關她的內容,除了參選香港小姐令她有些許尷尬外,由於她在外國生活,電影上映未見對她有實際影響,但若如阿聆指她一開始就反對電影上映,「導演組同埋校方就唔應該將呢一套電影上映」、「唔應該將自己嘅快樂,建立係人哋嘅痛苦身上。」

她又指雖然自己不是公眾人物,但作為電影主角她認為應該「要講一啲嘢」,又指電影製作隊伍在尋求她同意時「完全無同我交代成個事情來龍去脈」,令她一直以為電影「全部都係好評同埋一切都好順利」,所以她的心態是既然電影有意義,「公開自己小小既黑歷史」都可以接受,但對於阿聆及阿佘不同意公映她非常理解,因為電影涉及大量她們的私生活及私隱。

《ReNews》臉書專頁2023年2月6日)

英華女學校前校長:就影片爭議深感抱歉責無旁貸

電影《給十九歲的我》其中一位女學生阿聆早前撰文表示反對公映。導演張婉婷今日出席謝票場時表示,該電影由明日(6日)起將暫停公映。

英華女學校前校長李石玉如在學校社交媒體帖文指出,她退下工作崗位8年,本來不應該再涉足學校事務,但作為紀錄片計劃的發起人,面對挑戰和爭議責無旁貸。

李石玉如向校友發文稱,紀錄片中呈現的每一個生命,自己都十分重視,為了當初這個意念,引起學生和學校種種的困難,她深感抱歉,相信學校正經歷極艱難的時期,期望以愛心、信心、盼望和包容來承載挑戰,讓各方好好溝通,作出合適處理。

《信報》2023年2月5日)

應亮:紀錄片的迷思與非迷思

【紀錄片迷思】

「反諷」,是傳統敘事必不可少的。無論在虛構或非虛構作品中,多數表現為:人物(身份、性格、能力等),與其「任務」之間的落差;在故事開始時的人物世界,與結束時的落差——多數時候,是價值觀的落差。這是普遍意義上的戲劇規律,並不分虛構或非虛構。甚至生活裡的真實戲劇,往往震撼過虛構,只要看看近十年(哪怕三年也可)的香港人事與環境更迭,便可明白我說的意思。這也是,非虛構作品無可取代的重要理由之一。

對人物「缺陷(缺憾)」的呈現、對人物變化歷程的描述,越生動、複雜、細節,才越能打破「傳播」的藩籬,把可能只是單向的表達,轉變成與陌生觀眾的雙向溝通。與虛構作品不同,所謂的非虛構作品一旦深入人物,就一定避不開倫理問題。即便人物「缺陷(缺憾)」,僅限於敘事意義,並不等於或全然等於人物自身的「問題」,但影片傳播後一樣有引起爭議的可能。

面對道德的處處掣肘,紀錄片創作似乎被大大限制。但現實恰恰相反,除了遊走於倫理邊緣的創作取態,還有太多在倫理上犯禁的作者、作品,比如原一男,比如the act of killing. 這可能是無盡,也是無解的迷思,說來說去又可能回到什麼是「真實」的老話題。

現實中的人,以及拍攝者與人物的關係,也太千奇百怪,千人千面,遠超過劇情片和普通人的想象邊界,實在很難只用一種標準去衡量,只用一種思維去理解,更不能一廂情願去主張剝削與被剝削的關係(起碼無法做到次次都主張成功)。從這個意義上來講,紀錄片確實又非常「人類學」,因為它的存在就是為了打破,為了照見不同,為了承認各種不可思議的差異。

應亮臉書2023年2月1日)

【紀錄片迷思2】

因紀錄片倫理官司,導致事業無以為繼的例子很多,比如拍《天安門》的卡瑪就是其中一個。我身邊也有類似「身敗名裂」的朋友,可惜我沒機會問他們那些很「記者」的問題:你後悔嗎?你對紀錄片創作有什麼新看法?你還會繼續嗎……或者更確切地說,有時就算出現了可以詢問的時機,我也錯過了,好像總是忘記,或者下意識裡覺得並不需要問出口。

雖然我的教學和策展工作,有很多層面在紀錄片,但並不是紀錄片作者。我總在好奇,為什麼常被人誤會是拍紀錄片的。除了我的不少片有社會議題,風格有紀錄片傾向,導致了誤會,會不會還有別的原因?比如,為什麼有些相識不短的人,也搞錯呢?有可能(只是可能),我是個不太喜歡、也不太有習慣(起碼表面上和口頭上),與人討論各種標準的人:無論技術層面,還是道德層面,還包括很多所謂「對錯」的層面……這個特點,有可能令人誤會:我具備紀錄片作者的某些品質吧?比如總是在看和聽,但不做判斷。當然,這些都是高品質,其實我並不真的具備,因此每次被人誤會時,是尷尬的。

我也聽過出色的紀錄片朋友與我分享,他在剪輯室外,等待人物在裡面第一次看剪輯版本,想象在漫長無邊的幾十分鐘甚至兩到三個小時之後,人物出來給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公開放映的極度焦慮。這些都是遵守、尊重倫理原則的朋友,儘管他們本身在嘗試邊界。這些焦慮的體驗,按我的理解,不單純因為放映或者無法放映,而是基於一種反諷的悖論和張力,發生在兩個已建立了超越朋友信任關係的成年人之間。這種困境,令人疲憊而興奮,也是他們共同愛上這次合作,甚至共同愛上紀錄片的主要理由──是的,我的意思很明白,假設人物沒有愛上你,沒有愛上與你的合作,那就不是真的忘我探索,也不會有深刻而不可磨滅的改變。而這種改變是雙向的,發生在你與你的拍攝對象身上。

假設紀錄片和其創作過程,沒有風險,沒有因風險而引發的張力,也就體驗不到自己、他人和世界的複雜性與寬廣度了,也就少了很多嘗試的價值和魅力。

應亮臉書2023年2月3日)

【紀錄片的非迷思】

1,有「安排」與紀錄片的「真實」,並不一定矛盾,很多時候反而成就「真實」。而紀錄片特別可貴的特質:意外,不會因為「安排」,就一定被取消或影響。關鍵是如何「安排」,如何令「失控」一樣在「安排」下發生,甚至更好的發生。

2,大的「安排」,可能整部片都是設定的計劃,比如the act of killing;或者是作者主動發起的「情節」,比如Extreme Private Eros: Love Song 1974。小的「安排」,可以細節到安裝一隻mic,換掉房間裡的一個燈泡,拍攝take2,take3和take4…也包括請人物在某個情況下,要打電話給自己等等。

3,不要以為紀錄片就是拍眼前發生的事,很多紀錄片在拍過去發生的事(不一定用採訪),甚至在拍發生在頭腦中的事(「真實」)。除了物理空間裡有「真實」,精神世界裡也有的,甚至另一個世界或者幾次轉世後都有的……所以所謂「紀錄片documentary」這個詞,很多時候是錯的。

4,紀錄片不等於新聞紀錄片,紀錄片倫理也不等於新聞紀錄片倫理。即便是人物親口說的,導演親口在片裡說的,就算確定可能是某種語氣,含有某種意思,但其實大可不必一定認為這些就是真相的全部。就如同生活裡,你我說話,往往自己都不肯定是否完全是真的或者字面的意思。不會騙人的,始終不會是語言(無論是後期配上去的語言,還是所謂現場收來的——其實我們聽到的所有on screen的語言,也只是從off screen的speakers裡傳出來的而已😂);不會騙人的,在生活和電影裡,一般是人物的行為;而在紀錄片裡,又會多一樣東西:拍攝者與被拍攝者的關係──關係的親疏,透過感受拍攝距離、角度、人物對鏡頭的微妙表情和眼神,觀眾就可以體驗到,都是騙不了人的。

5,倫理也好,紀錄片倫理也好,邊界並非完全固定,需要case by case的審視。本來就有很多模糊和主觀的地帶,如同這個複雜的世界和複雜的眾人,面對某部紀錄片的倫理,要謹慎下判斷,才會比較公平。

說了這麼多「非迷思」,最後說幾句:我不喜歡《十九歲》,甚至討厭她的美學,但不否認這是一部創作紀錄片,也認為其有價值(是時間創造的、還是人物創造的、還是導演創造的價值,在這裡就不討論了)。我開心看到社會的討論,因為實在太缺乏對紀錄片的討論,這是大遺憾。假設楊德昌說電影讓我們的生活增長了三倍時間,是真的,那麼紀錄片可能是十倍,甚至三十倍。

應亮臉書2023年2月3日)

【紀錄片的非迷思2】

紀錄片倫理,其實也有些完全不是迷思的部分,如下:

1,曾有些組織或影展,公佈過某部倫理備受爭議的紀錄片的放映計劃,於是被抗議團體用各種手法中斷。組織方很委屈,進而提出一個悖論:你們說這套片有問題,但你們又不讓更多人看到,那如何知道有問題?如何討論?──這只是個看起來有道理的表達,可錯誤之處在於:這套片,已進入美學以外的社會工作領域,只要有影片信息、影片截圖或者證人言論等證據,足夠懷疑放映將造成對現實生活的傷害,已可決定停止了。而並不需要通過讓更多人觀看,繼續來驗證這件事。

2,「同意書」成為這幾天討論的重點詞之一。可是,最關鍵的還是放映前,需要讓人物看過將公映的版本。這是個合作、溝通和消除誤解的過程,最終一起做決定:放或不放,放映範圍,改並如何改等等。──用社會工作的語言來講,叫:充權。但,即便如此,都還是有可能變化的,都有可能在公映後,人物反悔的。因很容易想到,拍攝雙方假設有對傳播的認知落差,即便公映前有共識,之後還是有機會被推翻。一旦反悔,創作者就要聽從人物的意見,起碼終止放映。更何況啦,傳播是個不受百分百控制的過程,作者本人都無法全部預見各種效果(無論正負面的效果)。所以,假設有自覺,當拍攝者敏感到可能的問題,及時改變計劃,也很應該。

3,剛才有人問過我,《十九歲》這件事的教訓是不是:不該拍別人的私人故事。我想,這個看法是有誤解的,應該說當然不是。假設是這樣,就不要再做非虛構創作了,這樣才最「安全」。只能說,創作者需要有基本的倫理觀念,並不斷操練之(情況複雜,每個case都不同),並同時做好承擔各種因傳播而引起風險的準備。既然你選擇做紀錄片了,就要認同倫理風險本是紀錄片的一部分。其實從拍第一個鏡頭開始,不已經知道:與劇情片不同,紀錄片不是由你和製作團隊單方面控制的了嗎?

全世界最好的幾個電影學校,都設有紀錄片創作課程,尤其給低年級的學生,雖然他們未來更多可能從事劇情片。那是為什麼?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紀錄片可以教會電影學生,什麼叫謙卑。

應亮臉書2023年2月5日)

【迷思和非迷思之外的】

假設我是紀錄片倫理事件中被批判的當事人,大約想法和做法,可能如下:

1,求自保的同時,也一定提醒自己不要往更錯的方向去自保。自保的前提是:認錯啦。──有錯就認,無知或故意犯錯,現在都不是重點啦。

2,所謂「對」的方向,很簡單,概念上就一句話:回頭是岸。具體操作上:先不考慮任何「損失」,用所有可能的方法去終止曾經部署下的錯誤計劃。

3,假設被我欺凌的人,有任何動作,我會將之看作理應承受的後果,去面對。儘管我頭腦中揮之不去的還有:雙方曾經的好感、信任、善意等等──但,這些東西在此時,完全不重要。對任何一方,都沒有實際意義😂

4,有人撐我,我會感謝的同時,告知:這件事,客觀上是撐不了的😅

5,假設事件涉及司法,那麼一樣,該如何承擔,只要承擔得了,就承擔吧。同時,不要用司法或者任何自己想象可以使用的名義,去做「錯誤」方向的解決,那是死結啦。

6,如上種種都做到後,其他應該看緣分了。比如,被我欺凌的人,是否諒解我啦;不平而鳴的人,是否就此停手啦;未來電影歷史怎麼寫,自己和作品成為一個怎樣的案例,這些都是後話,不是自己可以決定的啦。

如上種種,都來自紀錄片的特性,今天被討論到,是好事。本來也是公民意識和教育的一部分,也算乘著香港各方面衰落過程中的時間差,部分處理了近三年來眾人無法發聲的困境。

應亮臉書2023年2月5日)

按:昨日明周刊登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受訪者呀聆和呀佘先後反對電影公映,引起拍攝倫理爭議。我與女友看過電影,她從事情緒教育工作,對戲中導演與受訪學生的溝通手法抱有疑問,我便建議她寫出來,並嘗試投稿不果,遂擱置。現轉貼她的想法在此,她的觀察比我敏銳,希望觀眾可以了解更多。

文:李毓

十年一覺,此際少女的青澀蛻變和校長的力竭退場,其中的感動和唏噓,讓我亦回憶起自己過去在傳統的天主教女校就讀的點滴,實實在在地產生了共鳴。

只是,在讚美和佩服之後,我對電影的拍攝方法確有疑問:電影中張導花了不少篇幅說明女孩們不願接受訪問,以粗言穢語或奔跑躲避拍攝,不了解校方和攝製團隊的苦心,使拍攝過程困難重重,張導剪進了校長和老師的訪談,似是指明學生只因進入反叛期而「變得不可理喻」甚至「恩將仇報」,只要「用愛淹死學生」,相處問題自會迎刃而解。

導演團隊跟女孩們存有隔閡,最直觀的原因可能是來自世代之差:導演在七零年代經歷的港島校園與女孩在二零一零年短暫遷入的深水埗校園已是徹底不同的環境和人事。張導經歷的青春時代,香港在麥理浩治下完善房屋和教育政策,貧窮家庭通過社會流動晉身中產的故事俯拾皆是,縱有七三年股災打擊,回顧那些年,正如香港歷史學家丁新豹所言,那是個港人懷抱着「明天會更好」的信念以樂觀轉化為「亞洲四小龍」的璀璨時代,對比女孩們經歷的一零年後,貧富懸殊加劇、政制爭議等社會問題,累積的民怨終在一九年爆發,而伴隨至今的移民潮又為她們的青春塗上怎樣的底色?世代之差亦體現於資訊科技急促進步和教育觀的變化,就如女孩「阿雀」在初中階段被母親以GPS全天候追蹤動態,「直昇機家長」借助科技與孩子常在的普遍景象,相信亦非張導經歷的同一個青春。世代差異和年齡累積而成的經歷形塑出不同的價值觀和人生底色彼此碰撞,有時為電影創造滑稽惹笑的輕鬆時刻,但亦也許讓兩者難以徹底對彼此敞開心胸,產生許多尷尬對答。

攝製團隊與女孩們相處有時尷尬,相信張導並非一無所覺,有時亦試圖誠實呈現在電影之中:當女孩非常抗拒拍攝時,攝製團隊幾乎完全拿她們沒辦法,攝製團隊勸,女生反駁⋯⋯把這些尷尬的鏡頭剪進,張導向觀眾坦白電影的後半段為何無法走進女孩們的課室和家裏進行拍攝,既功能上引入電影的後半部份,亦情感上傾訴攝製團隊面對的困難。然而在本文我最希望探討的,是那些張導似乎覺察不到,又或刻意忽略的尷尬畫面和對答,如何讓受訪者跟攝製團隊的心漸行漸遠,使紀錄片拍攝變得更困難,又讓成片呈現的女孩圖像不夠完整、立體或具深度。而這些對話和做法,使紀錄片在紀錄之外,是否不自覺為女孩帶來不必要的壓力和傷害,紀錄片的邊界為何?與被訪者的交流何為恰當?

電影中令我特別深刻的畫面有三,其一,張導在馬燕茹日本比賽後一再追問她「係咪好開心」,而馬燕茹表情不盡歡快,不願意正面回答張導的提問,同樣問答來回數次,張導似是不能從馬燕茹口中問出想要的正面答䅁,只能選擇以旁白形式為馬燕茹的成績歡呼,其二,是阿聆對自己公開試的成績尚未消化,但甫進禮堂張導即迎上阿聆母女,以恭喜的語調對阿聆說「聽講妳成績最好喎」,阿聆一愣說「怎麼可能」,然後扯着母親越走越遠,張導補着叫了一句是被訪者之中成績最好⋯⋯張導似乎假設馬燕如在比賽中客觀成績不俗或阿聆是「(被訪者之中)成績最好」,便理應感到開心,當二人的真實的感受無法回應這種預設時,張導便與女孩對話產生相互對抗一樣的張力,而攝製團隊原本打算營造的振奮氛圍,亦頓時像被女孩澆上一盤冷水。

張導在影片接近結尾處剪進老師安慰阿余的一句「妳現在覺得很難過的事,妳多年後回望就會覺得沒什麼大不了」可謂總結了全片拍攝者與被訪者思想和感受的落差,她們的掙扎和煩惱在年紀較長的拍攝者可以「回望就會覺得沒什麼大不了」總結,顯示不論是發言的教師,還是攝製團隊,雖然同情心充足,卻缺乏對被訪者的同理心,真正站在被訪者的角度理解她們的感受,以至數次在電影中否定被訪者當刻的負面情緒,而否定他人的感受,往往是「把天聊死」的主因,沒有對話,信任自然無從建立。(附注一句,「沒什麼大不了」和石校長總結全片時提出學生的成長過程是「永恆中的片刻」包含着完全不同的意義,前者是否定學生當刻的感受,後者是指出個體在永恒歲月中渺小卻真實的體會,把兩者以層遞的方式剪接結束電影,對我來說是很難解的做法。)

我從事社會工作,工作要求與服務對象建立信任關係,其中時常借用一套名為「善意溝通」的理論,試圖連結服務對象的內心,讓他們更願意與我們分享生活的困擾。「善意溝通」強調避免「4D語言」,即避免否認(denial)、診斷(diagnoise)、命令(demand) 和 應得(deserve)的說話,諸如「這件事沒什麼大不了,妳不用傷心呀(否認對方感受)」、「妳的成績/收入已經很好啦(診斷對方的表現)」、「如果妳一日不温習x小時,我就把妳的電腦沒收(威脅與命令)」或是「無論如何妳不應該罵妳媽媽呀(認為對方應該/不應該做什麼)」──這些句式在我們的日常生活極度常見,說話者很多時候希望借這些話表達關心和安慰,但這些句式一出現,對方往往不願意再繼續深談,或感到需要為個人的感受、需要和行為辯護,只因這些句式皆是說話者以個人的價值觀評判對方,因此善意溝通理論稱這些句式是會讓對話彼此失聯(disconnect)的語言暴力。若然說話者希望與對方達成真誠的交流,了解更多對方的想法,便需要在暫時放下自己的批判思考,在溝通中保留開放性,讓對方知道到自己的感受和需要得到理解和接納。我的工作經驗中,盡力同理服務對象的處境和擔憂,常會聽到在一開始不曾預計會聽到的人生經歷和深刻煩惱。

我並非想借引用和介紹善意溝通的理論讓紀錄片攝製團隊搏取被訪者的信任,「哄騙」被訪者與攝製團隊談心,只是希望與讀者一起分析攝影團隊和女孩們的緊張可能從何而來,而攝製團隊有多大的空間容納不似預期的真實答案,似乎是女孩們無法與攝製團隊自在交流的原因之一,信賴不足使女孩們抗拒拍攝,拍攝時間只能縮短,攝製團隊不夠「bite」,於是在僅有的拍攝時間便需要以更進取地提問取得「bite」,女孩們又更反感拍攝,如此惡性循環,雙方自然難以自在地相處。

除此之外,影片亦讓我再次思考紀錄片鏡頭出現的時機和位置何為合適、攝製團隊與被訪者應有的關係和距離:在中三時眾女孩想要放棄拍攝時,阿佘和阿雀的回應曝露團隊拍攝的方式如何讓眾人困擾,放置鏡頭讓同學們不願與女孩同座聊天,不守時限的拍攝讓家教甚嚴的阿雀被家人責備。

雖然張導在影片中說服女孩們青春過去便沒有,之後便會知道珍貴,弦外之音希望女孩珍惜,甚至慶幸感激這個留下紀錄的機會,似乎這個計劃完全是為了豐富女孩們的青春而生,但女孩們又何嘗不是犧牲自己的部分自由自在成就這個不完全屬於她們的計劃,作為計劃的共同創作者,感激似乎亦不必。

紀錄片總是不能逃離體裁自有的倫理爭議,拍攝過程對被訪者生活的介入,拍攝而來的素材在剪接、播放後是否還能反映真像,電影公開放映後會為被訪者帶來的影響,在拍攝進行時總是無法預見。我讚頌張婉婷團隊和英華女學校的無私和努力紀錄下時代的足跡,但仍忍不住發想,若是團隊能以更慎重和平等的態度與女孩們對話,建立關係,相信拍攝期間能發崛到的素材遠不止如此,電影的成品亦會比現在所見的更具深度,那是幅不能運用《Those were the days》一曲輕易總結的複雜畫像。

《InsKino》臉書專頁2023年2月5日)

應亮回應:

這些都是紀錄片課程裡比較典型的反面例子,我指,假設這是一個採訪(與人物溝通)的功課的話。但,人與人的關係,是複雜的,尤其紀錄片是面對面的交流,互相看得見身體語言和表情。我必須說明:即便這麼糟糕的口頭交流,也不等於一定換來不好的後果,儘管確實顯示出提問者缺乏同理心,但不必然一定令雙方關係惡化。

比如,我聽過更加「離譜」的提問和接話,來自一些剛開始學習的同學。但他們很走運,人物反而覺得他們年幼無知的「亂問亂接」,很可愛😆 關係反而變好。不過,這也帶來另一重影響:因紀錄片記錄的是雙方的關係,所以影片很清楚的看到我的初學學生與人物之間,是類似小朋友與老江湖的關係。可是作為創作的紀錄片,「小朋友」的視點假設有獨特的觀察、觀點和態度,本身會很有意思,甚至有價值。

應亮臉書2023年2月6日)

陳雲:我不明白,為什麼現在的XX人變成這樣。

改變了用途,道理上是要知會一聲和取得同意的,雖然參加電影展也是公開播放,但觀眾有限(除非得獎後被傳媒截取而廣播若干部分,這種風險就是蘊含了的公開播放,但受訪者當初未必可以預知到),商業式的公開播放是要取得被拍攝者同意,不同意就刪除他們的部分或改用匿名的複述,甚至補拍環境風景,或用其他人扮演(熒幕註明是事後扮演),只要敘事和剪接技巧靈活,應該不會影響藝術成分的。一個字:懶。

感謝讀者貼出同意書,看了之後,初步認為:同意書是寫校方擁有的權利啊,但tricky的地方,也有可能轉讓了/或不制止拍攝的導演同時擁有權利。只要校方沒有明文制止導演同時擁有權利,那就好難追究了。猜測也許是因為籌款的關係,不是聘請導演拍攝,大家拍膊頭合作而沒有講清楚導演不能擁有權利,那就弄至今日的尷尬情況了。

Wan Chin臉書專頁2023年2月5日)

忍了半日,在有我的客戶是該校校友、不少網民求我發聲的情況下,本人不得不憑著良心出來說兩句:

主角啊聆,你他媽真噁心。

如果真的如此不想電影公映,你當初根本就不應該出鏡。怕成這樣,反而校內有限度播放你他媽就OK?真的就是如此?你搵鬼信?有冇基本邏輯常識?

要麼你就當初完全不要受訪,要麼做了,條片有多麼受歡迎、不受歡迎、多麼受好評或者惡評,你都要接受,因為是你搞出來的。

同樣道理,你他媽李慧詩的聲明就更假仁假義了。你做公眾人物,自己接受訪問,總之訪問你,你回答了,你接受這段內容會被公開,那麼現在這是公開在電影上還是電視上,有什麼分別?你「出鏡」了十幾秒,現在叫你表演了嗎?你演戲了嗎?這部電影就是靠你有人看嗎?拿獎是一名為你嗎?

講到底現在是分莊不均勻的問題吧?套戲出了名個個想得到回報是嗎?我不深究,問題是這個社會太過假惺惺、太左膠了。啊聆擺明有問題,願意參與拍攝不允許播出街,你有聽過這個道理嗎?

最大的問題是什麼?是社會上大部份人沒有批判思維能力,只顧新聞標題、公眾人物光環、個人觀感和感受,然後去一窩蜂偏向個人主義,不去看看校方、片方和導演的道理!

香港輿論,好在仲有香港抽水王。關鍵時刻,左右輿論,挺身而出。

林作臉書專頁202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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