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6日 星期四

有關陳橋攝影集《鏡頭下的歷史》的爭議(五):以茶聚為名,虛構「讀者簽書會」

以茶聚為名,虛構「讀者簽書會」 羅恩惠 20240516

一,中僑互助會當年曾經幫橋叔撰寫侵權聲明

2024年5月7日,筆者收到來自中僑互助會前出版部編輯寄來的電子郵件,附上陳橋先生2017年8月26日往他們辦公室尋求協助時,編輯代為撰寫的聲明初稿。內容充份表達了陳橋知悉上書局2017年7月以他的名義出版《鏡頭下的歷史》一書的憤慨。

這份未經律師進一步審定的聲明初稿,是中僑編輯部人員2017年8月26日聆聽橋叔意見後代他撰寫。陳橋強調沒有授權任何人或組織採用他的新聞圖片作出版用途,他又不點名指上書局《鏡頭下的歷史》屬「盜用版權,應即時停止銷售及宣傳有關圖冊,並予銷毀。」陳橋及中僑編輯們都直接以「盜版」來形容劉細良2017年7月出版的《鏡頭下的歷史》,橋叔聽聞上書局要以他的名義辦圖片展覽,亦明確要求停止。

筆者1995-2000年曾經在溫哥華生活,出任《新時代電視》新聞部及公共事務部助理新聞總監,負責紀錄片部門,在本地建立了廣泛人脈關係。4月19日送別橋叔時遇上了兩位前中僑編輯,都是這次侵權事件的知情人士,也是老朋友。當這案例引起廣泛討論後,他們主動找出當年陳橋授意未刊登的聲明給筆者參考,並告知事情始末。我們談起橋叔性格,都說是一位與人為善的老好人,記得2017年他回港探親兼賀壽,一位素未謀面的吳先生找橋叔參與「長者拍攝計劃」,表示項目採訪50位八十歲以上的長者談追夢,陳橋在緊湊行程中答應參與。2017年10月13日訪談在理工大學進行,完結後一位羅先生將上書局《鏡頭下的歷史》給橋叔要求簽名,橋叔也差點答允。陪同的女兒陳麗娟提醒父親這是盗版書,不能簽名才作罷。為人設想正是橋叔的性格特點。

陳橋是中僑資深義工,常常為中僑拍攝活動花絮。現年九十歲的作家朱溥生(筆名阿濃)4月9日於《星島日報》專欄以〈歷史見證人〉悼念陳橋:「 橋叔走了,溫哥華社團活動中常見,背著相機,義務攝影,大家熟悉的新聞攝影界一代宗師,陳橋安祥離世,享年96歲。…雖是名人,總是身處台下。社團活動,對他來說是小菜一碟,不會出現甚麼搶眼球的畫面。他答應了的工作一定有貨交,刊登在報章社團版(肯定不會有記者到),社團會刊。」

前中僑編輯部編輯告知,2006年陳橋三十載新聞圖片錄《鏡頭下的歷史》出版後,中僑將攝影集藍本(Blue Print)存放於USB交予橋叔。他說:「橋叔受劉細良欺騙後到來中僑求助」,他們草擬遭侵犯版權聲明並交予橋叔跟進。筆者知悉橋叔曾經期望中僑出面與上書局交涉,只是最後社團管理層未有進一步協助,「老人家也因能力及種種考慮沒有將之發表,所以不能說橋叔在生時沒有表態反對」。

以下為陳橋2017年8月26日聲明全文:

最近香港一本名為《鏡頭下的三十年》的圖冊出版及發售,署名陳橋,內容全部採用本人歷年採訪拍攝的新聞圖片,以及加拿大溫哥華「中僑互助會」出版的同名圖冊。另外有組織計畫展覽本人所拍攝的新聞圖片。

現特此聲明如下︰

一. 本人擁有相關圖片的絕對版權,從未出讓,亦從未授權任何人、組織、機構採用本人所拍攝新聞圖片出版刊物、宣傳及作任何用途。

二.採用本人新聞圖片出版刊物、宣傳及作任何用途,均屬侵犯版權,須負法律責任。

三.有關圖冊屬盜用版權,應即時停止銷售及宣傳有關圖冊,並予銷毀。

四.停止相關展覽。

五.凡購得圖冊者亦屬侵權,須負法律責任。

六.本人會採取法律行動,依法追究。

陳橋
2017年8月26日

以上聲明只是未發表的初稿,也未經律師審閱,儘管用詞(如「絕對版權」等字眼)未必完全準確,但已足夠表明橋叔的不滿。

二,橋叔女兒當年已經發現 USB 不翼而飛

本年4月19日喪禮過後,橋叔兩位女兒(Theresa & Maysie)跟筆者組織了一個對話群組《橋的書》,助筆者了解橋叔珍藏相片未有授權被出版事宜。么女Maysie提供了2017年8 月7日跟大家姐陳麗娟對話截圖:「阿爸今日同我講話這記者(即劉細良)在沒有他的同意下在香港出書。」

在我們仨對話群組《橋的書》中,她們提及父親珍藏的USB不見了,裡面除了中僑付印前藍本,還有橋叔不同時期拍攝的舊照片,可以直接交予印刷廠付印。兩姐妹清點遺物時只找到三盒以「陳橋30」命名的光碟,中僑編輯部交來的USB不翼而飛。

三,虛構的讀者簽書會

劉細良在他七分鐘自辯短片中提及「同年8月11日,橋叔約我在 Main街新瑞華酒樓飲茶,出席者有攝影師水禾田先生夫婦,有金庸小說插畫家董培新先生,同埋漫畫家Thomas Wong。同場亦有訂購了這本書的讀者,我們將書交給這位讀者之後,即時向橋叔索取簽名。橋叔幫讀者簽名及茶聚朋友的照片,全部同日上載到城寨fb那裡。」劉以茶聚來證明橋叔有參加讀者簽書會,所以不但知情,而且有授權。

所謂讀者簽書會究竟是怎麼一回事?筆者找到當天出席茶敘的漫畫家Thomas Wong求證。Thomas是政治漫畫家,六十年代開始畫漫畫,外號「鳩鵪漫畫」。Thomas指出當天他與董培新先在列治文市用餐,其後到溫哥華市新瑞華酒樓時沒有見到讀者,更沒有簽書會。Thomas說他只認識水禾田,又將自己的漫畫書送給首次會面的劉細良及陳橋,彼此寒暄不足半小時。

「劉細良的影片出街後很多人找我,問我茶聚是怎麼回事?其實我本來跟董培新午餐,再開半小時車去現場送書,跟他們的茶聚可以說是『毫無關係』,連什麼人在場亦不知道。他說那次認識陳橋以後,稍後再在藝術家聚會中碰面,他形容陳橋正直善良,只是每次談及個人珍藏相片時說他曾經「免費送給博物館及大學收藏」,足見陳橋並不是一個錙銖必較的人。Thomas形容時代變了,說話需要謹慎,若被有心人聽了很容易吃虧。

這就是所謂「讀者簽書會」的真相。

2024年5月7日,中僑互助會前出版部編輯寄來電子郵件,附上陳橋2017年8月26日聲明初稿

么女Maysie 2017年8 月7日跟大家姐陳麗娟對話截圖:「阿爸今日同我講話這記者(即劉細良)在沒有他的同意下在香港出書。」

2024年4月29日,《橋的書》對話群組中,橋叔兩位女兒無法在父親遺物中找到中僑編輯部交來的USB。

漫畫家ThomasWong說,他跟董培新往新瑞華酒樓是送書,首次認識劉細良及陳橋,彼此寒暄不足半小時。沒有見到陳橋讀者,更沒有簽書會。

在新瑞華酒樓有訂購攝影集讀者向橋叔索取簽名,成為陳橋授意的「重要證據」

上書局 《鏡頭下的歷史》

陳橋2017年8月26日聲明全文:

最近香港一本名為《鏡頭下的三十年》的圖冊出版及發售,署名陳橋,內容全部採用本人歷年採訪拍攝的新聞圖片,以及加拿大溫哥華「中僑互助會」出版的同名圖冊。另外有組織計畫展覽本人所拍攝的新聞圖片。

現特此聲明如下︰

一. 本人擁有相關圖片的絕對版權,從未出讓,亦從未授權任何人、組織、機構採用本人所拍攝新聞圖片出版刊物、宣傳及作任何用途。

二.採用本人新聞圖片出版刊物、宣傳及作任何用途,均屬侵犯版權,須負法律責任。

三.有關圖冊屬盜用版權,應即時停止銷售及宣傳有關圖冊,並予銷毀。

四.停止相關展覽。

五.凡購得圖冊者亦屬侵權,須負法律責任。

六.本人會採取法律行動,依法追究。

陳橋
2017年8月26日

以上聲明只是未發表的初稿,也未經律師審閱,儘管用詞(如「絕對版權」等字眼)未必完全準確,但已足夠表明橋叔的不滿。

5月6日城寨新聞 追殺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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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Kenny BOY?

《Vanished Archives 消失的檔案》臉書專頁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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