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詩人迅清是四十多年前的事。
一九七零年代中期,我在灣仔開文史哲新舊書二樓書店,迅清常來。那時候他雖然只是個預科生,但已經是《大拇指》的編輯,香港詩壇上的新進翹楚。他不單常來買書,後來更半義務性質當了店員,搬書、上架,為顧客包書、影印,不分輕重,店中業務,靈活生巧。當時我心想:一個肯不計酬勞,不去當補習老師賺錢,整日磨在書店裡當義工的詩人,他日成就當非凡。
其後迅清上港大,畢業後當教師,幾年即越級升為中學校長……,成就有目共睹;之後移居悉尼,任職大學之餘,最難得的是不肯放下筆桿,多年來埋頭寫作,年前出《迅清詩集》(香港石磬文化,2015)及《悉尼隨想》(香港初文,2019),先是詩選,繼而隨想,今再推出旅遊《非常風景》,看來各種文體傑作陸續有來。
《非常風景》收旅遊文稿五十餘篇,此中遊南美馬丘比丘的超過二十篇,遊意大利的十餘篇,合起來超過全書的三分二,應是《非常風景》的主體;其餘還有遊北海道的、台北的、新西蘭的和冰島的,迅清似乎在環遊世界了。
此中遊冰島的只有〈冰島這個島〉一篇,但文中有幾句話十分精警:
……旅行是一個短暫離開工作或者煩惱的辦法。幹得倦了,生活太規律化了,需要一個短短的休息。可能再活得更起勁。當然每個人都會找一個旅行的特別理由。……我不是背包客,不想窮千山萬水,上山下鄕。我只是想在旅途上多認識一下平淡生活之外的點滴新鮮。每一趟的旅行,帶回許多珍貴的記憶,想多一點貪心,但也載不下很多。途中每日寫下的博客文字,儲存在相機的數碼照片,合成一份豐富的故事。
這是迅清寫旅遊文稿的目的,也是《非常風景》的風景和故事。其實我們做事的目的也不必偉大,找到中心,為自己生活找到情趣,為個人的生命擦出火花,足矣!
現在且讓我們看看本書的主體:迅清的「馬丘比丘」之行是個十多天的自由行,由於去馬丘比丘(Machu Picchu)的交通十分不便,他要先從悉尼搭十二小時飛機去智利的聖地牙哥,再轉到祕鲁的利馬、庫斯科、奧爾蘭泰坦博,才能去到馬丘比丘,行程不是一天內的事,於是順便遊了這些南美城市。
馬丘比丘原意為「古老的山」,是祕魯印加帝國時期的著名遺蹟,整個遺址高聳在海拔2350~2440米的山脊上,是世界新七大奇蹟之一。
美國歷史學者海勒姆·賓厄姆三世,在一九一一年由當地農民帶到此地,並寫了本《失落的印加城市》(The Lost City of the Incas),讓西方世界注意到了馬丘比丘的存在而馳名,一直是旅行家嚮往的朝聖地。
迅清懷着高山症的恐懼遊完馬丘比丘後,經普諾返回利馬,參加了利馬的徒步旅行團,見識了當地人的生活,嚐了平民美食,訪遊了周邊城市瓦爾帕萊索、波蒂略等,才回到悉尼去。這麼轉折的旅程,能参與的機會不大,看的真是「非常風景」呢!
近年知識份子到世界各地去旅遊,已不單單滿足於表面的名勝風景,大多希望深入探究當地歷史文化的深度旅遊。於是,旅遊書籍也不再是浮光掠影的層面,本來是娛樂的閑書,也成了深度的旅遊文學著述。像迅清的〈新西蘭基督城〉,甚少寫景色,卻長篇大論寫「一名恐怖分子手持機槍走入兩所回教寺院,擊斃五十名平民,瘋狂程度震驚全世界」的失常事件。「馬丘比丘之旅」所表達的,就是資料充足的當地歷史、文化、人物和社會動態;遊瓦爾帕萊索時,訪尋聶魯達住過的三幢房子等,在在反映了詩人在旅途中不忘文學,此書真是知識份子的旅遊手册,是一本出色的旅遊文學。
(2020年9月)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