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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3日 星期一

三蘇的「祖師爺」

三蘇的「祖師爺」
黃仲鳴

曾在一學術會議上,指香港有一極為獨特、成績輝煌的「文學成就」,那就是怪論。有大陸學者頗感興趣,要我多作介紹;有香港學者說:「對!三蘇怪論名震一時啊。」

不錯,三蘇在這方面確是得領風騷三十餘年,但他並非首創怪論的人,而是有祖師的。

這位祖師就是金牙二。金牙二是否香港的怪論始祖?那還須深入研究。但依目前的資料,三蘇受到金牙二的影響,則是不容否認的事。

金牙二是香港「小報聖手」任護花的筆名,是專用來寫怪論的。在上個世紀三十年代,他創辦《先導》隔日刊,已經在大寫怪論了,三蘇要遲至四十年代抗戰勝利之後,那才執筆為文。

三十年代的《先導》第四版,怪論文章幾乎佔了一半,除了金牙二外,還有依挹、老藕、小陳、傷哉、麥拉、歪嘴等作者,當中只知依挹是豔情小說家林瀋,餘皆何許人,則已成謎矣。他們所發的議論,每每正言若反,天馬行空,亂說一通,唯歪理之中每含正理,每含熱淚辛酸、正氣凜然。

四十年代中後期,三蘇主政《新生晚報》副刊,承接《先導》之風,怪論大行其道,作者也如雲,三蘇是主將外,還有馮宏道、連容蘇、吳起、四蘇、區揚收、曹二家等。馮宏道是梁厚甫,吳起也即三蘇,曹二家是當時任職記者的陳秀蘭,其餘是誰,則難以考證了。

日前編輯一部新書,重翻了《先導》,看到金牙二一篇《香港如有事居民撤退有商量》。這篇文章刊於一九三九年九月四日,時內地多處已陷日軍之手,香港戰雲日緊,金牙二為政府代籌謀,安排港人後退之路。他說:

「香港周圍,尚多海島,如大嶼山,如長洲等,皆可居人。政府宜未雨綢繆,設法在各島開墾,提前勸諭港中失業分子或作無聊小生意之分子,到此耕作。平時,盡量減低港九兩地之居民密度;戰時,可疏散港九一部分居民到各小島,甚至提前令港九居民自由在各島領地建簡陋別墅,貯備糧食,俾戰時可以自顧,減少政府負擔。設立難民營,以惠赤貧者……而小島多山林,尤宜於建防空地窖……」

這一建議,在當時來說,確被視為怪論,港英政府亦不屑一顧。但細想一下,未嘗沒有道理,不理戰爭有無,疏散居民、開墾各島、建屋自住、設難民營,離島各處,確是最佳出路,證諸今日各島之發展,金牙二確是「高瞻遠矚」。

然而,港九既淪陷,相信各島亦不會安穩,何況日軍一旦知道島上有人,焉肯任其變作世外桃源!

綜觀金牙二的想像力,實不比三蘇低。不說不知,金牙二和三蘇一樣是多面手,除怪論外,在小說領域上,金牙二有以周白蘋筆名所寫的《中國殺人王》和《牛精良》,洛陽紙貴一時,不輸三蘇另有筆名經紀拉寫的《經紀日記》。

文匯報二00九年八月廿二日)

2010年12月12日 星期日

三蘇非「怪論」始祖

三蘇非「怪論」始祖
黃仲鳴

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系主任關子尹教授,在網上發表談話,述及「怪論」:

「廣東話比普通話更傳神,這是一種寶貴的文化遺產,故此港人不應遺棄廣東話。宋朝的三蘇便看準廣東話的這個特點,並加以運用。他們的《三蘇怪論》便運用不少廣東話詞彙,如『乜』、『』,雖然當時受到不少文人批評為粗鄙之作,可是這種廣東話文化也盛極一時,可見廣東話也具有文學價值。」

這番話,是名副其實的「怪論」,關教授口中的「三蘇」,應是香港「寫稿大王」高雄的筆名之一,一九四五年起即在《新生晚報》用「三蘇」這筆名寫怪論,聲名大噪;與宋朝的三蘇(蘇洵、蘇軾、蘇轍三父子)根本無關;而且,宋朝的三蘇哪有寫過「怪論」?何況是用廣東話書寫!

此事經人踢爆後,輿論嘩然。關教授隨即在網上發表聲明,指是與某中學一群中六學生晤談後,一句「三蘇怪論」竟遭演繹,更被寫成完全未經他過目的「筆錄」,就此上了網。

關教授的辯釋是可信的。這班中六生只知宋朝有個「三蘇」,而不知香港有個「三蘇」,自作聰明為關教授加油添醋詮釋,弄出大笑話。

三蘇逝世於一九八一年,年輕一輩不知其人,亦無可厚非。但三蘇怪論威震一時,稍為對香港報界、文壇有些認識者都應該知道。而且,宋朝的三蘇又怎識得廣東話?這簡直是鬧劇。

話分兩頭,三蘇怪論所用的「三及第文體」,有說是他所創,亦有說是梁厚甫「始創」。其實,這都是毫無根據的胡說。「三及第文體」很早就有了,不說晚清邵彬儒的《俗話傾談》,一九二0年代初《香江晚報》的黃言情,便以「三及第」寫成《老婆奴》、《老婆奴續篇》;一九三0年代末以寫《中國殺人王》系列小說知名的任護花(筆名周白蘋),都是高雄的「三及第前輩」。

但有論者又指出,「怪論」非三蘇所創,梁厚甫才是「祖師」,這一說法又錯,早在他們之前,任護花即以金牙二的筆名,在一九三0年代的《先導》報大寫其「怪論」,嬉笑怒罵,鞭辟入裡,用字抵死,足可與三蘇先後輝映。可惜,金牙二的「怪論」從沒結集,《先導》報又幾已湮沒,再沒人記得「金牙二」了。

一九七五年,香港的「作家書屋」將三蘇一些怪論文章輯而成書,曰《三蘇怪論選》。在(自序)中,三蘇便承認「怪論」非其「創造」;並且強調,「甚麼文章都可結集出版」,惟獨怪論萬萬不可,蓋此乃「遊戲文字」、「無價值可言」,一也;「不能代表一般所謂輿論」,「對社會亦毫無貢獻」,二也;三蘇「文字拙劣」,「撰稿亦草率塞責」,三也;所寫皆「有時間性」,刊印成書,「豈非賣腐爛了的舊貨乎?」四也。雖有此四大原因,但書商一於去馬,照樣出版,為香港文壇保留了一份罕有的「遺產」。

(原刊二00五年三月五日《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