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劉細良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劉細良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24年5月26日 星期日

有關陳橋攝影集《鏡頭下的歷史》的爭議(九):聶德寶澄清聲明

澄清聲明

這數星期在網上不同的社交平台上,熱烈討論一本在2017年7月出版的新聞攝影集《鏡頭下的歷史Moments Captured by a Photojournalist 陳橋Chan Kiu》。事件中最重要的爭議部份是涉及 「相片及其他材料的版權或使用權」、「授權協議」、「商討版權或使用權的過程」和「出版過程」。

近日這些討論中出現對本人的 #失實指控,我被無辜捲入事件,感到大惑不解。故此我透過這聲明,向大眾澄清幾點。首先,或許有人會提問,為何此時此刻才「開腔」,主要有三個原因:

1. 我處於身患重病過後的康復階段,需要靜養,由於當日我在此事中的角色極度微小,故起初沒太留意網上討論,更未想過自己會被放入公眾範圍,並因為某些言論而導致我受到 #大規模攻擊;

2. 由於部份言論失實,令人遺憾,我必須先梳理自己的情緒;

3. 作為前新聞工作者和現職公關,我盡力整理 7 年前一些零碎的資料、文件和記憶,並親自聯絡事件中的一些當時人,花了點時間來釐清事實真相。

由於我在當中只扮演極有限的角色,以下未必是整件事的全部真相,但我只能從自己所見的範圍內真誠而盡力地道出我所知的一切,期望澄清一些對我失實、無理和抹黑的指控。由於事件影響到我的健康、家人、朋友和工作,我必須要 #釐清真相,#阻止流言繼續傳播,還某些當事人 #一個公道,#並捍衛自己的聲譽。

以下我用時間軸方式來列出以我所知的事件先後次序、有關人物、地點和來龍去脈,讓大家了解事件的經過,幫助還原真相:

1. 2017 年 1 月 3 日,我加入香港記者協會(記協) 成爲總幹事。 上班數天後,我知悉記協正籌辦 49 週年晚會,舉行日期是 2017 年 5 月19 日。

2. 2017 年 1月 初,我作為總幹事參與記協執行委員會的會議,執委會成員包括現職記者和退休新聞從業員與及時任主席岑倚蘭女士。當日經討論後,執委會集體同意以下事項:

a) 邀請退休資深新聞攝影記者陳橋先生作為記協49週年晚會的主禮嘉賓;

b) 邀請陳先生做訪問,分享他多年來在《南華早報》當攝影記者的經驗與心得,訪問內容會刋登在記協晚會的場刋之中。

會上時任岑主席表示認識陳老先生,亦知道他退休後定居加拿大溫哥華,於是有以下工作步驟:

c) 在執委會上,岑倚蘭女士以時任記協主席身份 #委託我負責聯絡陳橋先生。而我加入記協之前並不認識陳先生,沒有他的聯絡資料,所以岑主席把陳先生在加拿大的聯絡方法交給我。 d) 在記協執委會上,我提及當時劉細良先生剛好在溫哥華,故建議找劉先生幫忙訪問陳先生這個可能性。#執委會上同意有關安排。2017年1月份的記協執委會議有 #清楚記錄這個集體決定,近日我向 #現任記協主席查證這點,並得到確認。

e) 我透過岑主席收到陳先生的聯絡方式後,在2017年 1月10日,我藉由記協電郵發邀請信給陳先生,並把副本抄送至我個人電郵地址作紀錄,以方便工作(請參考圖片一)。 #這個邀請電郵是以時任記協主席岑倚蘭女士的名義發出,我作為總幹事代行。

2017年 1月11日,我聯絡身在溫哥華的劉細良先生,請問他可否義務幫助記協訪問陳先生,劉先生答應幫忙,於是我把陳先生的聯絡資料交給劉先生,讓他直接聯絡陳先生,以幫助記協執行該訪問。

2017年 1月12日, 劉先生聯絡了陳先生,並安排見面進行訪問。

2017 年 1 月14日,劉先生與陳先生在溫哥華見面,並完成該訪問。

3) 2017年 1月16日,鄺穎萱女士(即劉先生的太太及工作夥伴)聯絡我,提到劉先生在完成該訪問後,希望為陳先生出版一本新聞攝影集。

a) 我翻查Whatsapp 通訊記錄,鄺穎萱女士在 2017 年1 月16 日以短訊方式表示:「我們(劉細良先生與鄺穎萱女士)很想重整橋叔的圖片出版他的攝影集,他說約十年前南早將他任職時的相片抄了一套,如果出版,他怕南早會追究版權問題,有冇計?」鄺女士續表示,「知悉早於2006年在多倫多有NGO(即中僑)替橋叔出過一本圖集,更指只剩下兩本。」鄺女士認為「這些是珍貴的資料和相片,失存了就沒有了」,故她在短訊中提出「我願意承擔製作費用,並將收益作慈善用途,但我唔識人在南早,記協可唔可以幫手?」

b) 我作為記協總幹事,當時只 #建議他們可以商討陳先生訪問的內容時,或許岑主席也可以分享對於出版新聞攝影集這個可能性的想法。在整個事件中,#我從來沒主動向任何人提出出版新聞攝影集,只是因應鄺女士提出這個想法,我表示可以詢問岑主席的意見,或通過岑主席的轉介去聯絡《南華早報》。

1. 我曾提出可以安排岑主席、劉先生和鄺女士三人在記協辦公室見面這個可能性,並包括在2017年2月之內見面的可行時間。

2. 最近我曾嘗試確認當時我與岑主席之間的內部協調是以哪個溝通渠道進行,但因為我已於七年前離開記協,現時未找到當日的內部紀錄。

3. 而當時的結果是,#大家最終沒有在記協辦公室見面。

我離開記協的原因

作為記協的總幹事,當時我需要負責處理辦公室的文職工作,在嘗試過後認為我的性格不太適合這個崗位,此想法亦得到記協的理解。根據記協與我簽訂的工作合約,離職日期是 2017 年5 月10 日,後來記協亦有向我發出工作證明 (Letter of Employment)。回想起我在記協工作的日子雖然不是很長,記協中人與我相處融洽,至今我仍非常感謝岑主席和時任執委成員對我的指導和包容。

#澄清誤導訊息

在此本人#嚴正強調和澄清:對於劉細良先生、鄺穎萱女士與《南華早報》之間,就新聞攝影集《鏡頭下的歷史》之中相片的版權或使用權、授權協議和出版過程,我從無參與討論或執行,亦毫不知情。就網上有些言論指我有參與策劃和出版上述新聞攝影集,#本人必須公開辟謠,並懇切希望停止所有失實和嚴重的指控,藉此討回公道。

1. 過去幾個星期,劉細良先生在《城寨》的YouTube節目中,在沒有與本人溝通過的情況下,將 7 年前一些在WhatsApp通訊的初步對話,#選擇性地截圖放上節目,以解釋他就《鏡頭下的歷史》中相片向《南華早報》申請授權的經過。及後,劉先生本人及其他資深傳媒人將這些對話加以採用,在毫無向我求證的情況下,作出公開報道或評論。對本人作出嚴重指控的幾位評論人,惟不論報道前或後,都沒有向本人求證或給予回應機會,#這行為是違反了新聞人的專業操守,本人對此深感困擾及遺憾。

2. 網上部份截圖未能顯示完整的WhatsApp訊息內容,截圖中及評論中亦沒有足夠交代人物和事情背景,與及完整的時序。例如在2024年4月28日的《城寨》節目中,劉先生公開一些個別的WhatsApp訊息 ,並附以旁述來描述他眼中的事件經過,但我發現該片段的畫面內容和他的旁述內容並不一致。片段中黑色粗體字的下款banner中出現我的名字和「相片版權」等字眼,容易令公眾誤以為我有參與處理本事件中的相片版權,或誤以為本人有份參與劉先生、鄺女士與《南華早報》之間就相片版權申請、授權和出版此新聞攝影集的相關工作。就這個項目,本人的參與在於兩個環節:

a)我曾提出可以與岑主席見面這個可能性,但是這次見面並無發生;

b)我曾提出可以請岑主席轉介,讓劉先生與《南華早報》相關部門取得聯絡這個可能性;而正如劉先生在節目中所言,他們以另一途徑自行聯絡上《南華早報》。

#本人在此事的早期參與就到此為止,絕無參與後續申請版權,與及上書局出版書藉的過程。我在此事中極其有限的參與,竟然在《城寨》節目中以此方式呈現,實在已經引起公眾誤會,並為我帶來困擾和壓力,本人認為不能接受,深感遺憾,並特此澄清。

3. 本來整件事的重點在於,由劉先生和鄺女士營運的上書局有否取得《鏡頭下的歷史》之中所有相關材料的版權或使用權。這個爭議,只能夠由上書局及其負責人向持份者及機構交代清楚。由於我並無參與此書的授權、製作及出版工作,我在這方面並無補充,亦只能期待 #此事盡快得到解決。

4. 劉細良先生在節目中數次提到「為陳橋先生辦新聞攝影展」這個想法與極初步的計劃,但這個意念最終並無實行,#因此並無必要把它與《鏡頭下的歷史》版權事件放在一起討論。

5. 我在2017 年5 月10 日離開記協,在記協再無特別角色。在2017年7月份,我得悉劉先生構思一個「陳橋新聞攝影展」。當時我並不知道、亦沒有想過劉細良先生是否已取得陳橋先生的授權,只是覺得陳先生是攝影記者的老行尊,故此我提出聯絡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攝協)商談這個可能性。

6. 在記協工作期間,我在一個傳媒的公開場合認識時任攝協主席鍾先生,交換了聯絡方法,但當時彼此沒有聯繫。

7. 及後我以聯絡人身份找時任時攝協主席鍾先生,由於大家有一段時間沒有聯絡,所以我給他的WhatsApp 訊息是「Hi 鍾先生我是 #前記協總幹事Joyce,之前在一個公開場合碰過面」#來自我介紹,讓他記得我是誰。就上述的WhatsApp 對話,最近 #我亦曾向鍾先生求證,#並得到確認。

8. 由於新聞攝影展只屬 #初步構思的階段,最終沒有落實舉行。至於箇中原因,我並無資訊可以提供,因為 #聯絡陳老先生的是劉先生。

9. 劉先生在節目中談論新聞攝影展一事,數次用「記協總幹事」來稱呼我,並說「陳橋新聞攝影展進度」,令我感到不解。當時我已經離開了記協,在這攝影展的構思過程中,我的角色只是聯絡人,不是策展人,但劉先生多次說向記協總幹事Joyce 報告籌劃相展的情況。這些說法容易令人混淆和誤會,以為我利用過去在記協的職位,參與策劃這個新聞攝影展。對於這些有失實和誤導成份的說法,#我必須澄清事實。在這個構思或籌備攝影展的過程中,本人只是替劉先生聯絡過攝協主席鍾先生及初步討論場地,僅此而已。惟劉先生原如何策劃這次展覽,本人都無參與,因此也不知情。

劉先生、鄺女士、部份評論人等與我份屬相識一場,記協及本人聶德寶完全沒有參與《鏡頭下的歷史》版權商討、授權過程和出版,而《城寨》節目及其他評論卻屢次提及記協及本人,令我們被捲入爭議之中,導致我身心受損。#這種網上言論造成各種誤會與傷害,#當中的行為令人極度失望和遺憾。#當事實真相逐漸呈現, # 敢問評論者們可否反思一下, # 對受影響者還一個公道?

最後我想向陳橋先生的家屬致以深切的慰問。雖然我無緣與陳老先生碰過面,但透過他的新聞照片和過去的報道,我深深感受到他是一位敬業樂業、和藹可親、提攜後進的新聞界老前輩。陳老先生一生拍下的大量新聞相片,已成為香港歷史的珍貴紀錄,百世流芳。

由於事件已經發酵了數星期,也有無辜的人被牽涉在內,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我衷心希望事件能夠盡快圓滿解決。

這也許是時候停一停,「心呼吸」把負面的情緒釋放,回到當下,善用理智與同理心去解決問題。共勉。

聶德寶

26/05/2024

參考圖片(一)

城寨節目截圖畫面

聶德寶臉書2024年5月26日)

2024年5月18日 星期六

有關陳橋攝影集《鏡頭下的歷史》的爭議(八)程翔:無良無恥劉細良

感謝劉細良先生,為文化界提供一個絕佳個案,說明公眾人物滿口仁義道德、自由民主的背後,其私德可以與其宣揚的價值是完全相反的。

關於劉細良涉嫌侵犯陳橋先生版權事件曝光後,筆者仔細看了劉細良三次自辯的視頻、羅恩惠導演的揭露和其他知情人士的評論後,得出「三無良」、「三無恥」的事實。

何謂「三無良」?

一騙陳橋先生,以「為陳橋先生重印攝影集,保存香港歷史面貌」為名,取得了他儲存照片的 USB ;但從來沒有獲得陳橋授權(既無文字,也無口頭)就出版該攝影集。

二騙南華早報,以「為陳橋祝賀九十大壽」為名,豁免了正常的版權費用。在索取版權一事上,劉細良雖然明知陳橋部分照片是南華早報所沒有的(他的自白),那麼為什麼只問南早取版權豁免而不同時向陳橋索取版權豁免?以劉細良的出版經驗,這顯然不是一個簡單的「疏忽」。

三騙讀者及粉絲,在促銷時強調出書是「義務」行為,掩蓋一項純粹商業行為。

在了使上述「三騙」行為容易取信於人,他總是有意無意拉提及香港記者協會,在他自辯過程中提供一些同記協總幹事聶德寶之間的通訊截圖,給人印象是記協有參與其事。

何謂「三無恥」?

他被揭發涉嫌侵佔陳橋版權之後,不但沒有正面回應質疑者的合理提問(例如桑普律師的純法律問題、以及他的舊拍檔徐少驊的九點疑問),反而瘋狂攻擊詰問人。

一是動員其粉絲到《消失的檔案》作洗版式留言。最早是他親自發出動員令,人們都有截圖為證。這個攻擊羅恩惠的動員令發出後,反而招來很多人的反感,迫使很多知情人士紛紛出來揭發他過去的惡行。看見他的動員令招來反效果後,才在5月15日的視頻中表示反對這種網路欺淩。

二是涉嫌侵權事件被揭發後,不斷製造種種輿論意圖把一宗有可能是詐騙的事件(李慧玲的分析) spin 成為一宗政治打壓事件,對所有質疑他的誠信、揭發他過往行為的人通通打成中共代理人,對鋪天蓋地而來的對他的責駡形容為有政治背景配合中共某政治意圖的行為。 這樣不但可以轉移視線,避免正面回答桑普和徐少驊的詰問,還可以製造被中共打壓的假像,從而鞏固其開始流失的城寨群體。

三是誣告陳橋勒索他,這是最新的、也是最無恥的說辭。他說陳橋打電話給他,一開口就爆粗口,繼而召他出來見面時索要10萬加幣,勒索不果就滋擾其岳父。這個指控非常嚴重,是否屬實局外人無法判斷,但我們卻可以從人們對陳橋和對劉細良的認識可以判斷他的這番話是否可信。我作為一個認識陳橋也有40多年的記者,就選擇不相信陳橋會有這種表現,因為他給我的印象是厚道、謙卑、樂於提攜後輩。如果他以90高齡能夠以劉細良所描述的剛烈的方式去嘗試討回公道,他就不必找中僑的朋友出面幫他寫聲明,也不必遠道來香港找朋友幫他申訴。香港很多認識僑叔的人都能夠為他的人格作證。相反,在過去10多年,我就不時聽過坊間對劉細良的批評,可是批評他的人,大多不願公開過多的細節(Gordon Poon 可能是唯一的例外)。但當劉細良發出攻擊羅恩惠的動員令後,激怒了不少過去同他有過節的人,他們紛紛站出來訴說劉細良的不仁不義,例如曾經的拍檔徐少驊、城寨創辦人之一的「探長」、「女皇」、以及為他設計「濾罐」的義工Alpha紛紛出來揭發他。這是偶然的嗎?一個人的往跡如此不堪,則他誣告陳橋的「證詞」是否可信,大家心中有數。

中國傳統文化十分重視「恥」字。孔子說:「行己有恥」(《論語.子路》),即用羞恥之心來約束自己的行為。孟子說:「人不可以無恥,無恥之恥,無恥也」(《孟子.盡心上》),指一個人不可以沒有羞恥感,不知羞恥的那種羞恥,才真的是不知羞恥!

隋代王通在《文中子》中說:「痛莫大于不聞過,辱莫大於不知恥」,南宋大儒朱熹認為:「人有恥,則能有所不為」。明朝學者呂坤在《呻吟語.治道》中說:「五刑不如一恥」(五刑指笞、杖、徒、流、死五種刑罰),即再嚴酷的刑罰,其對約束人的行為也不如一個「恥」字。清初的思想家顧炎武說:「蓋不廉則無所不取,不恥則無所不為,人而如此,則禍敗亂亡,亦無所不至」。

願劉細良先生慎思之!

《Vanished Archives 消失的檔案》臉書專頁2024年5月17日)

2024年5月17日 星期五

有關陳橋攝影集《鏡頭下的歷史》的爭議(七):《鏡頭下的歷史》2006年(中僑版)vs 2017年(上書局)羅恩惠 20240516

2006年,溫哥華中僑互助會(中僑)出版了陳橋先生(橋叔)三十載新聞圖片集《鏡頭下的歷史》。照片的時間跨度甚廣,從1962年大逃港開始,直到1992年親歷深圳開放後的風貌,盡是橋叔30年的親身見證。280張相片全部經過橋叔嚴格挑選,然後交付中僑編輯部編製。經費由黃官淑君基金及李國柱醫生出版基金贊助。橋叔樂意出版攝影集,原為中僑互助會推展社區服務籌款,而陳橋是該會義務攝影師。此書收益全歸中僑互助會,橋叔及子女們各獲贈一冊相集存念。

2017年7月,上書局在香港出版了《鏡頭下的歷史》。不過,無論陳橋或中僑互助會編輯們,他們都直接形容這是一本「盜版書」。2017年8月26日,橋叔在中僑編輯的幫助下,終於草擬了一份聲明初稿,反對該書出版出售。陳橋對家人及部分好友都提及到自己的遭遇。2017年10月,橋叔回港,更希望跟劉細良直接對話。攝影記者黃勤帶早前回憶,劉要求橋叔親赴他位於牛頭角的辦公室商談。惟橋叔年屆九旬,知情者都力勸他為個人健康著想,放棄追討。在這一年,陳橋先生失去了畢生珍藏的新聞圖片,更失去了中僑編輯部交給他的USB,裡面收藏的都是直接輸出足供印製中僑版《鏡頭下的歷史》的高清檔案。橋叔一直無法釋懷。

今年4月19日,在陳橋先生告別式上,筆者重遇了上世紀九十年代在溫哥華工作認識的一些老朋友。原來他們是中僑互助會退休編輯,也是侵權事件的知情者。5月7日,筆者收到他們傳來的郵件,見證了橋叔為失去珍藏照片、被擅自出版而耿耿於懷。

筆者近日爬梳各方證據,又查看了橋叔2017年所有電郵記錄,證實這本以作者(陳橋 Chan Kiu)命名的攝影集,橋叔並沒有收過來自上書局、劉細良或鄺穎萱的信件或電子郵件。藍本(Blue Print)付印前,身為照片作者的橋叔未看過清樣、封面設計,遑論有無機會重寫序文。這種有違常規、疑慮重重的出版流程,並非單憑一句「口頭協議」或「電話上保持溝通」就可以略而不論的。

由次上述兩本攝影集目前於坊間已不流通,筆者特此將兩書若干頁面上載,關心此事的朋友們可以一目了然,並作出合理評斷。

連串截圖左邊或上方為中僑版2006年《鏡頭下的歷史》,右邊或下方為上書局2017年陳橋影集。兩本分別為180頁及188頁,裡面採用了橋叔一式一樣共280張圖片。中僑版頁面較寬,留白位置較多。上書局影集彷如《明報月刊》及《突破書誌》般大,圖片被壓縮了很多。然而,上書局影集全書內容有95%與中僑版一致,連圖片說明中英文用字都是完全一樣的。所有圖片說明文字都未經授權。

此外,陳橋自序在橋叔沒有被知會下,移植到上書局影集。中僑版序文由陳橋好友、前香港政府新聞處處長孫元壯撰寫,這文章被撤走,上書局版換作劉細良撰寫的「前言」。其餘篇章及鋪排,上書局版可說是複製了中僑版絕大部份內容。

筆者詢問中僑退休編輯們為何沒有公開發言抗議。一位知情的編輯說:「事實上中僑也是受害人,因為劉細良在他的盜版書鳴謝中僑,讓人有中僑已授權他出版的錯覺,但根本中僑從來沒有與他交往或接觸。」橋叔去世後,他們願意接受筆者訪問,是對版權及陳橋先生清譽的維護,特此鳴謝!

上方為2006年中僑版《鏡頭下的歷史》,下方上書局2017年版。

目錄 中僑(左) 及上書局(右)

陳橋序 中僑(左) vs 上書局(右)

版權頁 中僑(左)vs 上書局(右)

1962大逃港 中僑(上) vs 上書局(下)

1966 天星小輪 中僑(上) vs 上書局(下)

六七暴動 中僑(上) vs 上書局(下)

1969 天災 中僑(上)vs 上書局(下)

1973 李小龍去世 中僑(上) vs 上書局(下)

1974 天災 中僑(上) vs 上書局(下)

1976 周恩來去世 中僑(上) vs 上書局(下)

1981 貨櫃船撞堅尼地城 中僑(上) vs 上書局(下)

請願 中僑(上) vs 上書局(下)

僧尼禱告 中僑(上) vs 上書局(下)
中僑書破損是橋叔翻書多,翻爛了。

上為中僑版2006年《鏡頭下的歷史》,下方為上書局2017年陳橋影集。上書局影集彷如《明報月刊》及《突破書誌》般大。

中僑版序 前香港政府新聞處處長孫元壯(左)vs 劉細良 前言 (感謝南華早報及中僑互助會)。

《Vanished Archives 消失的檔案》臉書專頁2024年5月16日)

有關陳橋攝影集《鏡頭下的歷史》的爭議(六):劉世良就陳橋事件的回應



《城寨 Singjai》on TouTube2024年4月28日)


《城寨 Singjai》on TouTube2024年5月16日)

2024年5月16日 星期四

有關陳橋攝影集《鏡頭下的歷史》的爭議(五):以茶聚為名,虛構「讀者簽書會」

以茶聚為名,虛構「讀者簽書會」 羅恩惠 20240516

一,中僑互助會當年曾經幫橋叔撰寫侵權聲明

2024年5月7日,筆者收到來自中僑互助會前出版部編輯寄來的電子郵件,附上陳橋先生2017年8月26日往他們辦公室尋求協助時,編輯代為撰寫的聲明初稿。內容充份表達了陳橋知悉上書局2017年7月以他的名義出版《鏡頭下的歷史》一書的憤慨。

這份未經律師進一步審定的聲明初稿,是中僑編輯部人員2017年8月26日聆聽橋叔意見後代他撰寫。陳橋強調沒有授權任何人或組織採用他的新聞圖片作出版用途,他又不點名指上書局《鏡頭下的歷史》屬「盜用版權,應即時停止銷售及宣傳有關圖冊,並予銷毀。」陳橋及中僑編輯們都直接以「盜版」來形容劉細良2017年7月出版的《鏡頭下的歷史》,橋叔聽聞上書局要以他的名義辦圖片展覽,亦明確要求停止。

筆者1995-2000年曾經在溫哥華生活,出任《新時代電視》新聞部及公共事務部助理新聞總監,負責紀錄片部門,在本地建立了廣泛人脈關係。4月19日送別橋叔時遇上了兩位前中僑編輯,都是這次侵權事件的知情人士,也是老朋友。當這案例引起廣泛討論後,他們主動找出當年陳橋授意未刊登的聲明給筆者參考,並告知事情始末。我們談起橋叔性格,都說是一位與人為善的老好人,記得2017年他回港探親兼賀壽,一位素未謀面的吳先生找橋叔參與「長者拍攝計劃」,表示項目採訪50位八十歲以上的長者談追夢,陳橋在緊湊行程中答應參與。2017年10月13日訪談在理工大學進行,完結後一位羅先生將上書局《鏡頭下的歷史》給橋叔要求簽名,橋叔也差點答允。陪同的女兒陳麗娟提醒父親這是盗版書,不能簽名才作罷。為人設想正是橋叔的性格特點。

陳橋是中僑資深義工,常常為中僑拍攝活動花絮。現年九十歲的作家朱溥生(筆名阿濃)4月9日於《星島日報》專欄以〈歷史見證人〉悼念陳橋:「 橋叔走了,溫哥華社團活動中常見,背著相機,義務攝影,大家熟悉的新聞攝影界一代宗師,陳橋安祥離世,享年96歲。…雖是名人,總是身處台下。社團活動,對他來說是小菜一碟,不會出現甚麼搶眼球的畫面。他答應了的工作一定有貨交,刊登在報章社團版(肯定不會有記者到),社團會刊。」

前中僑編輯部編輯告知,2006年陳橋三十載新聞圖片錄《鏡頭下的歷史》出版後,中僑將攝影集藍本(Blue Print)存放於USB交予橋叔。他說:「橋叔受劉細良欺騙後到來中僑求助」,他們草擬遭侵犯版權聲明並交予橋叔跟進。筆者知悉橋叔曾經期望中僑出面與上書局交涉,只是最後社團管理層未有進一步協助,「老人家也因能力及種種考慮沒有將之發表,所以不能說橋叔在生時沒有表態反對」。

以下為陳橋2017年8月26日聲明全文:

最近香港一本名為《鏡頭下的三十年》的圖冊出版及發售,署名陳橋,內容全部採用本人歷年採訪拍攝的新聞圖片,以及加拿大溫哥華「中僑互助會」出版的同名圖冊。另外有組織計畫展覽本人所拍攝的新聞圖片。

現特此聲明如下︰

一. 本人擁有相關圖片的絕對版權,從未出讓,亦從未授權任何人、組織、機構採用本人所拍攝新聞圖片出版刊物、宣傳及作任何用途。

二.採用本人新聞圖片出版刊物、宣傳及作任何用途,均屬侵犯版權,須負法律責任。

三.有關圖冊屬盜用版權,應即時停止銷售及宣傳有關圖冊,並予銷毀。

四.停止相關展覽。

五.凡購得圖冊者亦屬侵權,須負法律責任。

六.本人會採取法律行動,依法追究。

陳橋
2017年8月26日

以上聲明只是未發表的初稿,也未經律師審閱,儘管用詞(如「絕對版權」等字眼)未必完全準確,但已足夠表明橋叔的不滿。

二,橋叔女兒當年已經發現 USB 不翼而飛

本年4月19日喪禮過後,橋叔兩位女兒(Theresa & Maysie)跟筆者組織了一個對話群組《橋的書》,助筆者了解橋叔珍藏相片未有授權被出版事宜。么女Maysie提供了2017年8 月7日跟大家姐陳麗娟對話截圖:「阿爸今日同我講話這記者(即劉細良)在沒有他的同意下在香港出書。」

在我們仨對話群組《橋的書》中,她們提及父親珍藏的USB不見了,裡面除了中僑付印前藍本,還有橋叔不同時期拍攝的舊照片,可以直接交予印刷廠付印。兩姐妹清點遺物時只找到三盒以「陳橋30」命名的光碟,中僑編輯部交來的USB不翼而飛。

三,虛構的讀者簽書會

劉細良在他七分鐘自辯短片中提及「同年8月11日,橋叔約我在 Main街新瑞華酒樓飲茶,出席者有攝影師水禾田先生夫婦,有金庸小說插畫家董培新先生,同埋漫畫家Thomas Wong。同場亦有訂購了這本書的讀者,我們將書交給這位讀者之後,即時向橋叔索取簽名。橋叔幫讀者簽名及茶聚朋友的照片,全部同日上載到城寨fb那裡。」劉以茶聚來證明橋叔有參加讀者簽書會,所以不但知情,而且有授權。

所謂讀者簽書會究竟是怎麼一回事?筆者找到當天出席茶敘的漫畫家Thomas Wong求證。Thomas是政治漫畫家,六十年代開始畫漫畫,外號「鳩鵪漫畫」。Thomas指出當天他與董培新先在列治文市用餐,其後到溫哥華市新瑞華酒樓時沒有見到讀者,更沒有簽書會。Thomas說他只認識水禾田,又將自己的漫畫書送給首次會面的劉細良及陳橋,彼此寒暄不足半小時。

「劉細良的影片出街後很多人找我,問我茶聚是怎麼回事?其實我本來跟董培新午餐,再開半小時車去現場送書,跟他們的茶聚可以說是『毫無關係』,連什麼人在場亦不知道。他說那次認識陳橋以後,稍後再在藝術家聚會中碰面,他形容陳橋正直善良,只是每次談及個人珍藏相片時說他曾經「免費送給博物館及大學收藏」,足見陳橋並不是一個錙銖必較的人。Thomas形容時代變了,說話需要謹慎,若被有心人聽了很容易吃虧。

這就是所謂「讀者簽書會」的真相。

2024年5月7日,中僑互助會前出版部編輯寄來電子郵件,附上陳橋2017年8月26日聲明初稿

么女Maysie 2017年8 月7日跟大家姐陳麗娟對話截圖:「阿爸今日同我講話這記者(即劉細良)在沒有他的同意下在香港出書。」

2024年4月29日,《橋的書》對話群組中,橋叔兩位女兒無法在父親遺物中找到中僑編輯部交來的USB。

漫畫家ThomasWong說,他跟董培新往新瑞華酒樓是送書,首次認識劉細良及陳橋,彼此寒暄不足半小時。沒有見到陳橋讀者,更沒有簽書會。

在新瑞華酒樓有訂購攝影集讀者向橋叔索取簽名,成為陳橋授意的「重要證據」

上書局 《鏡頭下的歷史》

陳橋2017年8月26日聲明全文:

最近香港一本名為《鏡頭下的三十年》的圖冊出版及發售,署名陳橋,內容全部採用本人歷年採訪拍攝的新聞圖片,以及加拿大溫哥華「中僑互助會」出版的同名圖冊。另外有組織計畫展覽本人所拍攝的新聞圖片。

現特此聲明如下︰

一. 本人擁有相關圖片的絕對版權,從未出讓,亦從未授權任何人、組織、機構採用本人所拍攝新聞圖片出版刊物、宣傳及作任何用途。

二.採用本人新聞圖片出版刊物、宣傳及作任何用途,均屬侵犯版權,須負法律責任。

三.有關圖冊屬盜用版權,應即時停止銷售及宣傳有關圖冊,並予銷毀。

四.停止相關展覽。

五.凡購得圖冊者亦屬侵權,須負法律責任。

六.本人會採取法律行動,依法追究。

陳橋
2017年8月26日

以上聲明只是未發表的初稿,也未經律師審閱,儘管用詞(如「絕對版權」等字眼)未必完全準確,但已足夠表明橋叔的不滿。

5月6日城寨新聞 追殺令

“Kenny Boy” 承擔責任

誰是Kenny BOY?

《Vanished Archives 消失的檔案》臉書專頁2024年5月16日)

2024年5月12日 星期日

有關陳橋攝影集《鏡頭下的歷史》的爭議(四):以記協之名──混淆視聽 竊取記協光環

以記協之名──混淆視聽 竊取記協光環 羅恩惠 20240511

這次追查上書局《鏡頭下的歷史》侵權事件,是一次集法律、版權、常識、事實與邏輯兼備的新聞調查案例。4月28日,劉細良上載七分鐘自辯影片,最觸目是《南華早報》授權協議及香港記者協會對他出版攝影集的「祝福」。這個自辯影片給人一個印象是他的所有做法都合情合理合法。

關於《南華早報》授權的來龍去脈筆者已經在上一次對《南華早報》的訪問中詳細交代。至於他拉記協落水,又是怎麼一回事,這是筆者此訪問要詳細交代的問題。

劉細良的自辯影片初段將記協前總幹事聶德寶(Joyce Nip)跟鄺穎萱(Carmen)兩個對話截圖像以植入式廣告般呈現(見附圖),給人一個印象就是記協似乎對劉的計畫知情甚至予以祝福。實際上,劉細良與記協的關係,僅限於主席岑倚蘭2017年1月11日曾經委託劉細良於溫哥華訪問陳橋,是記協向劉細良提供陳橋聯絡方法,文章同年5月刊登於記協第49屆特刊。劉細良自辯短片裡的對話截圖內容,涉及記協及岑倚蘭談論版權或開會,全屬虛構。

為了說明問題,筆者為此訪問了記協前主席岑倚蘭。時任記協主席岑倚蘭與陳橋私交甚篤,筆者跟岑亦識於微時。故此我們就釐清事實進行了多次對話,其中兩次對話長達45及31分鐘,環繞著橋叔溫哥華訪問及後續,《鏡頭下的歷史》在沒有陳橋授權下出版(2017年7月)。也澄清記協沒有介入橋叔影集出版,前總幹事聶德寶(Joyce Nip)借主席之名提出了與劉細良的會面日期,這些誤導公眾的信息都一一澄清。以下為我們的對話重點:

羅:羅恩惠(記者)

岑:岑倚蘭(前記者協會主席)

羅:岑倚,首先請你分享專訪陳橋的構想?

岑:2017及2018年這兩年記協特別忙碌,因為2018是記協成立五十周年,我們2017年初已經開始組稿、追訪不同年代前輩。2018年我們出版了《逆風堅持》,記協五十年歷史文集。2017年主題是《真相》,陳橋是著名攝影記者,我們希望他的訪問能收進特刊裡,故此找人在溫哥華代我們做專訪,拍短片。

羅:後來是如何連結上橋叔?

岑:當時的總幹事聶德寶 (Joyce) 建議可以找劉細良幫忙,他正在溫哥華探親。關於橋叔訪問一事,我跟聶的對話是2017年1月11-12日,她說聯絡上細良,可以幫忙。12日說訪問及短片拍好了。記協只是請佢做訪問,其餘的事我們也不知曉,只係知道佢同記協做完訪問,刊登了,整件事就結束了。

羅:從劉細良4月28日短片展示的對話截圖,其中兩張來自聶德寶,她的對話人是劉太鄺穎萱(Carmen)。2017年1月21日,聶告訴鄺她已經和記協主席岑倚蘭談及「橋叔相片版權事宜」,劉又在自辯短片中稱岑與《南早》總編輯Tammy Tam譚衛兒比較熟,「應該有計傾」。

岑:啊!我完全沒有印象,就你所問我翻查了跟Joyce那段日子的信息,關於劉細良的只有上述兩項。我從來沒有跟誰談及「橋叔相片版權」,跟她當然亦沒有?

羅:但這對話是用你的名義回應鄺穎萱「同岑倚傾過橋叔相片」,實際上並沒有發生過嗎?

岑:沒有。如果佢真係約我見劉細良傾這本書,一定會有相關資料在。但問題完全沒有,我毫無印象。

羅:第二個截圖是1月26日,聶德寶通知鄺穎萱:「已經問左主席,想約你和細良在記協office傾傾橋叔訪問或出版相集事宜」,並提供二月八日,及二月十五日兩天的下午二時,地點暫定記協辦公室。這個圖還加上了顏色,強調「橋叔」兩字。

岑:從來沒有這個約會喎。如果這件事涉及了記協,我們一定以記協名義處理。所以點解我印象咁深刻,因為一直無人提及。

羅:即是說聶假借主席名義建議兩個開會日期,但日期都是虛構的。聶又提及跟你談過「相片版權」。這都是假的嗎?這兩個對話截圖劉細良刻意植入自辯短片中,觀眾會以為記協願意商談合作,劉細良忽然輕輕一句:「最後一直未有落實這個會議」,跟記協的疑似合作就結束了。

岑:如果記協支持出一本書好大件事,我一個人也不能決定,不可能不經執委會所有人同意,這種支持還可能有金錢上的支持,即使是一個合作也需要。如果你用記協名義出,但是以商業方法去賣,如果咁大件事我們不可能不知道,我們出了那麼多書和合作項目。

羅:記協總幹事跟記協主席及執委之間的權責如何?

岑:總幹事是具體執行的人,所有重大決策要先執委會通過。總幹事只是一個執行的角色。

羅:由于聶德寶跟「城寨」關係密切,甚至曾經和鄺穎萱共同主持節目,她會不會假借記協總幹事名義擅自幫劉細良張羅橋叔影集的事呢?

岑:聶德寶私下做了什麼我們控制不了。她私下跟劉細良關係密切,做了什麼我都不會知道的。這本書有記協參與和沒有,出來的效果完全不同。如果沒有記協授權書,這件事也不可能發生。就像我做過記協主席,若去招搖過市找生意會比較方便。若涉及出書、相片展覽或合作項目,即使我作為主席也不能隻手遮天。所以一定要經執委會。他們兩人是否搞自己要搞的,「順便」借用了記協名義?由於聶的記協總幹事身份,難免造成別人會誤會記協有ENDORSE劉細良的印象。

羅:我不理解為什麼聶要虛構那兩個開會日期,因為在記協的議程內從來沒有一項支持上書局的事項。

岑:如果真的有記協支持,怎麼可能不誇張地標示「記協」之名?你使用「記協」之名,這本書完全是另一回事了。若有記協之名,陳麗娟(橋叔長女)反應也會完全不一樣,橋叔回來我們見了幾次面。如果有記協,陳麗娟就不會有那句控訴。橋叔應該是完全被蒙在鼓裡。

羅:劉細良2017年2月22日向《南華早報》申請豁免版稅,是以慶賀橋叔九十歲為名。談妥授權後,《鏡頭下的歷史》2017年4月1日開售,鄺穎萱表示:「這些新聞圖片其實已經唔會再搵得到的了。事實上就算係《南華早報》,佢地話其實那個版本去到最後就在橋叔手上,南早都冇。」攝影集於7月出版,諷刺是陳橋十月回港賀壽時,並沒有收到賀禮,更沒有受邀出席上書局有關的攝影展?

岑:2017年10月2日,我跟幾位資深攝影記者跟橋叔及他的女兒麗娟茶聚。老人家提起這件事講得很勞氣,他將隻手指(USB)給了劉細良看看內容,劉在沒有徵得他同意就出版了。他最勞氣是直情將中僑書內的文字也搬字過紙。我也看過,橋叔表達了他的忿怒。當時攝影記者協會有些人都在,我們飲茶傾計,成班都知道。如果劉細良向外講他獲得記協支持,我是完全不知道的,他用這名目做了什麼我都唔知。劉細良就算從橋叔攞到啲相,如要出版,應也如《南早》一樣,要獲橋叔協議授權,不能一廂情願喎!這本書若騙了橋叔然後付印是很大件事!

羅:關於聶德寶,她在2017年5月離職了。雖然如此,離開了總幹事之職後已經和記協無關了。但根據劉細良自辯短片中植入的四張攝影展找場地對話圖,標明「商討為橋叔舉行新聞攝影展Whatsapp記錄」,其中一張顯示聶在2017年8月15日仍然在協助劉尋找盛智民給與贊助,她還再問:「橋叔單野沒有變化?」。另一張則顯示她向劉報告「攝影記者協會開綠燈」(2017年8月9日)。

這些都是她離開記協總幹事之職之後三個月的事,說明她不再擔任記協總幹事之後,仍然在協助劉安排影展事。正因為此,和記協無關的攝影集,常常被掛著記協之名。劉細良短片故意將聶德寶的對話穿插其中,達到混淆視聽的目的,實在令人遺憾!

岑:劉細良一定有愧於心,他本來想搞相展,後來縮沙了。我地還可以做什麼也不知道。若證實是違法,記者協會才可以站出來說什麼?如今不可以啊!

揭露六十年代大饑荒真相,《墓碑》作者楊繼繩這樣形容記者這職業:「這是一個卑鄙的職業,這個職業可以混淆是非,顛倒黑白,製造彌天大謊,欺騙億萬受眾;這是一個崇高的職業,這個職業可以針砭時弊、揭露黑暗、鞭撻邪惡、為民請命,擔起社會良心的重責。...是卑鄙還是崇高、是平庸還是神聖、是淺薄還是高深,在於從業者本人的良知、人格和價值取向。真正的職業記者會選擇崇高、神聖、深刻、兇險,鄙視和遠離卑鄙、平庸、淺薄、舒適。」

與同業們共勉!

2017年1月21日,聶德寶提及跟記協主席岑倚蘭傾過「橋叔相片版權事宜」。實際上「傾過」屬聶虛構,並無發生。(劉細良短片截圖)

聶德寶2017年5月離開總幹事之職,一切行動已經和記協無關。但根據劉細良自辯短片中植入的四張攝影展找場地對話圖,標明「商討為橋叔舉行新聞攝影展Whatsapp記錄」。(劉細良短片截圖)

2017年8月9日,聶向劉報告「攝影記者協會開綠燈」。聶德寶還再問:「橋叔單野沒有變化?」。離開記協總幹事職位之後三個月,仍然在協助劉安排影展事。(劉細良短片截圖)

2017年2月18日《消失的檔案》記協優先場,羅恩惠分享楊繼繩的《墓碑》精神。(朱漢強攝)「這是一個卑鄙的職業,這個職業可以混淆是非,顛倒黑白,製造彌天大謊,欺騙億萬受眾;這是一個崇高的職業,這個職業可以針砭時弊、揭露黑暗、鞭撻邪惡、為民請命,擔起社會良心的重責。」

《Vanished Archives 消失的檔案》臉書專頁2024年5月11日)

2024年5月11日 星期六

有關陳橋攝影集《鏡頭下的歷史》的爭議(三):黃勤帶證辭

【證辭】

2017年10月,陳橋為慶賀九十歲大壽回港,由長女陳麗娟陪同,與親友及相熟攝影師分別會面。10月2日,橋叔跟黃勤帶等六位老朋友談及侵權事件,尋求建議。知情者包括在《南華早報》共事30年的老戰友C.Y. Yu,前攝影記者協會主席Paul Yeung楊德銘,黃勤帶及太太黎加路,前記協主席岑倚蘭等等。

2018年5月橋叔再次訪港,造訪《南華早報》銅鑼灣新辦公室,由總編輯TammyTam譚衛兒接待。Tammy近日回憶時說,她跟橋叔傾談以後,特別囑咐攝影主任Robert Ng代表公司陪同橋叔晚飯,由公司付鈔聊表心意。

黃勤帶文章見證了陳橋為侵權事件耿耿於懷。這是他們最後的會面!

//關於近日橋叔攝影集被侵權一事,在我的記憶中,那是疫情前,橋叔回港探女兒,飲茶見面時,老人家提起了這件事,感到不快,趁今次回港,希望找對方講清楚。老人家說,對方只叫他上去佢哋嘅公司。我當時對橋叔說,咁遠水路,你都係唔好去。我望住眼前年過90的橋叔,犬儒地表達了自已的意見,勸老人家不要為這件事的追究,影響自己晚年的生活。在旁的女兒也默默的望著老人家一臉的無奈。

其後的三年疫情,橋叔再也沒有回過香港。而當時看著老人家在女兒陪伴下去機場的情景,想不到是最後的送別。//

p.s. 喺《南華早報》匆匆一行,為了照顧別人感受,橋叔沒有向總編輯譚衛兒提及自己嘅委屈。

《Vanished Archives 消失的檔案》臉書專頁2024年5月10日)

最後一次見橋叔,是2020年1月,疫情爆發前的一刻。

他在女兒協助下,準備出發去機場返回溫哥華。

在小餐廳,我將一本《CHAN KIU Times 20 陳橋廿載圖錄》送到他老人家手上,這是橋叔於1980年,在南華早報同事協助下,出版的個人新聞攝影集。

我說,家中收藏了橋叔兩本書,想送回一本給他。因為我覺得這種珍貴孤本,老人家手上也不會多。

橋叔女兒提議他送給家中的一位年輕後輩。我不期然從袋中取出簽名筆,讓老人家在書中開卷的威水照下方,簽上名字。

對於橋叔攝影集的印像,也許止於這本《CHAN KIU times 20》。這畢竟是陳橋攝影生涯的匯粹,也是我們香港一個時代的重要留影。

幸運的是,小弟出道時,剛好遇上這本新聞攝影集的誕生。

關於近日橋叔攝影集被侵權一事,在我的記憶中,那是疫情前,橋叔回港探女兒,飲茶見面時,老人家提起了這件事,感到不快,趁今次回港,希望找對方講清楚。老人家說,對方只叫他上去佢哋嘅公司。我當時對橋叔說,咁遠水路,你都係唔好去。我望住眼前年過90的橋叔,犬儒地表達了自已的意見,勸老人家不要為這件事的追究,影響自己晚年的生活。在旁的女兒也默默的望著老父一臉的無奈。

其後的三年疫情,橋叔再也沒有回過香港。而當時看著老人家在女兒陪伴下去機場的情景,想不到是最後的送別。

Kan Tai Wong臉書2024年5月10日)

2024年5月9日 星期四

有關陳橋攝影集《鏡頭下的歷史》的爭議(二):以陳橋之名──《南華早報》授權背後

伍振榮:陳橋收藏自已作品的實體照片連SCMP都沒有存檔!

香港新聞攝影前輩陳橋先生離世後,我雖未有透過我的Youtube頻道分享我對橋叔的認識,卻常在心中默默回憶起與橋叔一同採訪拍攝的片段。然而,面對最近爆出的橋叔未授權便被出版的影集《鏡頭下的歷史:陳橋》引起的風波,我覺得有必要表達我的看法。

【我先申報】:我不認識劉細良先生及其出版社任何人,我跟橋叔只是前輩晚輩的工作認識,完全談不上有絲毫的私下交情。

【我的專業背景】:我從事攝影雜誌及攝影書籍出版超過30年,在新聞系任教新聞攝影超過25年,對新聞攝影及出版領域均有一定了解。

【關於這次風波我的了解】:我從2017年至這個風波發生的整個期間均未曾注意到《鏡頭下的歷史:陳橋》這本書的出版,今日才由網上照片看到這書的封面,沒有看過內容;我對事件的認知僅從網上途徑得知,大約事情如下:劉細良的出版社於2017年2月以慶祝陳橋90歲壽辰、協助陳橋出書為由,向陳橋取得陳橋自己收藏的實體照片(或其檔案),並與陳橋長期任職的南華早報(SCMP)接洽,並最終獲得SCMP豁免版權費用的授權進行出版。陳橋女兒陳麗娟認為劉細良對陳橋及SCMP均有不同程度的欺瞞,由於陳橋不熟悉出版流程,因此僅將自己的作品的實體照片(或其檔案)借給劉細良以供參考,網上流出的資料並沒有提及陳橋與劉細良或其出版社有簽訂合約.,劉細良方面就以這些實體照片(或其檔案)跟SCMP接觸,而SCMP以為這個陳橋已經同意的,因為就作出豁免版權費用的授權。

【我對涉及風波的照片之認知】:我在1987年4月《攝影雜誌》剛創刊後就訪問過當時剛退休的陳橋,我在2007年7月又見過陳橋,當時獲他簽名贈書《鏡頭下的歷史:陳橋30載新聞圖片錄》,由中僑互助會出版。陳橋當年跟我說,《鏡頭下的歷史:陳橋30載新聞圖片錄》都是他個人收藏的自己的作品的實體照片,他提及SCMP都已經沒有這些照片的底片,我理解所有他收藏的自己拍攝照片,極可能是唯一存世的照片版本。

陳橋過去的職業是攝影記者,服務的媒體是SCMP,因此陳橋的攝影作品的版權( COPY RIGHT)由SCMP擁有,但當SCMP自己都沒有這些陳橋所拍攝的影像的實體照片、底片或檔案,SCMP根本沒有能力提供這些影像給第三方出版,所以,任何人要出版陳橋的作品集,只能夠向陳橋取得實體照片(或其檔案),另外再向版權主SCMP取得授權,二者缺一均不能成事。

如果陳橋只是將照片借予劉細良及其出版社參考,未經陳橋同意便出版成書,這顯然是不適當的行為。因為就算SCMP自己想出版陳橋擁有的照片也要向陳橋取得同意借用,並以有書面合約註明條件為妥當。

另一個可爭議的地方,雖然SCMP擁有陳橋過去服務時所拍照片的版權,但SCMP也沒有權利以陳橋之名出版陳橋的個人攝影集,其他第三方如果要以陳橋之名出版陳橋的影集,沒有陳橋的書面授權,也並不是恰當、安穩的做法。

如果有第三方獲SCMP授權多位攝影師的作品,並由SCMP獲得影像檔案,出版並非以陳橋作書名的影集,則陳橋便沒有任何理由作出爭議。

劉細良2017年出版的《鏡頭下的歷史:陳橋》一書內的照片是來自陳橋借出作參考的照片(或其檔案),抑或來自SCMP提供的影像檔案,劉細良先生可以交待一下,因為事關重要。

由於我沒有掌握更多的細節,仍難以判斷整件事情雙方的對錯,僅以上面的文字提供我目前的看法及意見。

【補充】:2007年陳橋先生曾經對我說的:SCMP出版100周年攝影集也要向他(陳橋)借了40多幅照片。我們作為局外人,沒有必要亦沒有能力猜測和評說SCMP和陳橋先生的版權關係,但事實卻是SCMP根本沒有保存當年陳橋拍的照片,結果SCMP出版100周年攝影集還需求救於陳橋借照片。這正正說明,有些只有陳橋仍然保留的照片,SCMP也沒有能力出版,必需陳橋同意借出。

我原文和本補充部份均沒有、亦無意評說劉細良是否或有否欺騙陳橋,我亦沒有跟陳橋前輩有任何私交關係;作為30多年攝影出版人、超過25年新聞攝影的教學認識,我只是憑專業良心作出評論。

伍振榮臉書專頁2024年5月7日)

羅恩惠:以陳橋之名──《南華早報》授權背後

翻查對話記錄,我是在陳橋先生告別式前跟《南華早報》聯絡上的,首先是申請使用橋叔四張照片,在悼文《敬悼香港新聞攝影界泰斗陳橋先生》配圖使用。總編輯Tammy Tam譚衛兒將攝影主任Robert Ng,內容資源主管Weldon Kong及秘書 Winnie Tam四位,再加上我在一個電郵組內進行溝通。除了照片授權,我也替散居各地的《南早》編輯記者們代訂花圈,照看現場。

陳橋在《南早》28年,獲獎無數,也是唯一一位獲英女皇榮譽獎章的香港攝影記者。借用總編輯Tammy Tam的形容:「橋叔的確是我們無限敬重的前輩,是南早的瑰寶!他膾炙人口的作品永遠陪著我們。」

2017年7月由上書局出版之《鏡頭下的歷史》疑似侵權事件進入公眾視野後,我透過家屬回憶,相關對話截圖、橋叔電郵全記錄,兩本攝影集內容對照逐步了解事件始末。

2017年1月11日,香港記者協會時任總幹事聶德寶(Joyce Nip)轉述主席岑倚蘭委託,請劉細良代記協於溫哥華訪問陳橋,並提供了聯絡方式。訪問於1月12日進行,文章2017年1月20日於《蘋果日報》讀書好欄目刊登 -【閱讀陳橋鏡頭下的香港歷史】。橋叔特稿刊登於2017年5月記協49周年特刊,標題為【圖載歷史 – 專訪橋叔】。劉一稿兩投記協並不知情,《蘋果日報》橋叔訪問稿在傳媒圈內廣為流傳,同行們都記得劉細良曾經訪問陳橋,包括《南華早報》眾多老同事。

陳橋三十載新聞圖片錄《鏡頭下的歷史》2006年在溫哥華中僑互助會出版。責任編輯L成書後曾經在中僑編輯部將整本書的soft copy輸出,存放於一個USB內交給陳橋收藏。這個USB除了中僑付印前藍本,還有橋叔不同時期拍攝的照片。照片像素高,足以直接交予印刷廠作印書用途。近日家人清點遺物,在陳橋抽屜找到三盒以「陳橋30」命名的光碟,只是中僑編輯部交來的USB不見了。

作為調查記者疑問非常多,陳橋畢生心血為何會交付給只有一面之緣的出版商出攝影集。凡藝術工作者對個人作品都有偏執,橋叔是如何被說服在影集出版前無法參與,從未過目。《南華早報》作為主流媒體,攝影圖片在報館擁有崇高地位,究竟是在何種理據下批准這次豁免版稅的決定呢?

5月2日,筆者透過電話向《南華早報》內容資源主管Weldon Kong查詢,對話進行了66分鐘,Weldon在通話前遍尋是次豁免版稅的所有知情者,對了解為什麼《南早》會無償授權予一位商業書商有幫助。以下是我們的對話摘錄:

羅:羅恩惠(記者)

Kong : Weldon Kong《南華早報》內容資源主管Weldon Kong

羅:Weldon,請你詳細回憶劉細良接觸《南早》的經過。

Kong:好的。劉先生是透過我們同事取得銷售部門的電郵,他當時的說法是陳橋九十大壽將至,要為他出版攝影集賀壽。你知道橋叔是我們前輩,一個《南早》自己人前輩,所以同事很積極,馬上答應協助這本書的出版。

羅:一般審批版權過程是怎樣的呢?

Kong:Licensing Team平時日日都收好多請求,出書啦、考試卷啦。例如有人來信說幾十年前影左我爸爸,我想要那張相,這些我們不收錢的。我的部門(內容資源)每天都處理很多個別個案,每個禮拜不停要做research。有時相片用來做展覽,又或者學者做學術用途,這樣我們會給予折扣。每項都個別處理,但很多時都要收費的。

羅:我看見劉細良提供的信件,你們銷售部門經理Steven Hon回信時表示「對於能協助出版這本非常重要的圖片集,我們深感榮幸。」這個回答聽起來很怪。出版《南早》ICON陳橋攝影集可以由《南早》自己出版,或者攝影記者協會等等,為什麼會對一位商業印書商的要求說「深感榮幸」呢?

Kong:這個個案特別之處是因為他是橋叔,是我們前輩同事,如果正常呢?正常如果出書就一定收錢啦,實同佢計數啦!但是這個個案就是幫橋叔出書,九十大壽,我們當然免費啦!而且劉先生是公眾人物,他這樣來找我們,大家就相信了。

羅:你們批准的授權合約不單豁免所有費用,條件亦非常寬鬆。內容列明陳橋400張照片可供使用,印製最多5000本《鏡頭下的歷史》,合約為期五年。這些照片可說是陳橋畢生心血,也是他在報社28年的辛勤成果。

Kong:南早沒有提出想跟橋叔做本書,有人這樣提起,後來Carmen (鄺穎萱)應該是後來的聯絡。她說橋叔將相寄回來了,她又真的交到相片給我們,真是攞到相返來嘛。我們不知道當年橋叔同劉細良之間究竟點樣傾?點解會給相佢,這些我們同事都無人知道。最關鍵是他們真的有相送過來。那批相我們有些都無,那批相有一部份唔係全部,因為我們都有些唔齊嘅相,我們也沒有完整的藏庫。所以佢嚟得這批相,我們就知道應該可以了,他們說有授權又一路有跟橋叔溝通。

羅:你們為什麼沒有打電話跟橋叔核實這件事呢?

Kong:因為起初是一個想法,後來問他們要相又攞到番來。當時相片收到了,我們不會或者覺得不需要再去查證才批准。特別是生日,可能係好似神秘禮物咁安排。

羅:你們沒有想過是一件純商業操作的事?

Kong:對,完全沒有想過。兩個人在這件事我們這邊有接觸的,就是當時將授權交給劉細良或劉太的,中間流程去傾這件事的時候。這個同事我亦去問過,他亦沒有跟橋叔直接傾過。

羅:這份信任是怎樣來的呢?

Kong:重點是由頭到尾是想著橋叔想做本書,橋叔有授意。我們沒有想過是商業用途,同事也不覺得有商業成份。因為本書沒有訂明賣多少錢,合約無標明。只是說你可以印的數量,純粹豁免咁樣。又說是給老人家作九十大壽出書用的,咁有意義,又是南早同事,又是前輩咁做就做啦!就是咁簡單嘅啫。

羅:上次跟你們申請橋叔相片版權,雖然只是用於一篇悼念文章,過程見到你們非常認真,提供給我像素最高的相片,可見你們對橋叔的感情很深?如今陳橋已逝,不知有什麼方法補救嗎?

Kong:我們聽說新聞博覽館正在籌劃「陳橋先生回顧展」,我們攝影主任Robert Ng一定會挑選最好的相片交給展覽方,務求將橋叔最精彩最經典的照片呈現,讓廣大市民可以回顧舊香港風貌,緬懷我們尊敬的前輩。

後記:從這次長達一小時的對話可以認定,有人疑似以祝賀橋叔90大壽為由,導至《南華早報》願意無償授權一家商業機構印製橋叔的作品。訪問最後十分鐘,我們談橋叔令人敬仰及懷念之處。一位無權無勢,退休多年、兩袖清風的攝影記者,為何令分散各地的《南華早報》同仁如此牽掛。Weldon說:橋叔技術超群、從不吝嗇扶助後輩,分享心得,這些都是我們懷念他的地方。總編輯Tammy Tam透過我向家人問好:「橋叔走了,希望他老人家安息!希望他家人多保重!」

《Vanished Archives 消失的檔案》臉書專頁2024年5月8日)

2024年5月6日 星期一

有關陳橋攝影集《鏡頭下的歷史》的爭議(一):陳橋先生長女聲明

【代轉:陳橋先生長女聲明 】

先父4月初逝世後,一本以他為作者名字的攝影集《鏡頭下的歷史》(2017年7月版)廣受議論,最近更被人借題發揮暗示先父「貪錢」。此等流言蜚語均源自《鏡頭下的歷史》出版爭議,為免先父蒙受不白之冤,銜恨九泉,特此聲明如下。

第一、2017年劉細良印製發售的《鏡頭下的歷史》,先父從未在口頭上、書面上授權或同意劉細良單方面主理出版。即使當年先父曾與首次見面的劉細良談及出版攝影集,也只是最初步的洽談,一切合作條件細節均未磋商,且該書由內容編排到資料核實事宜,先父皆沒有參與,甚至付印前的書樣亦未嘗過目。憑常識已可判斷:先父有可能將畢生心血作品,無條件贈予一個素未謀面的印書商人嗎?

第二、2017年版《鏡頭下的歷史》是商品,先父在該書出版前,從未有人告知發行後售書收益歸屬何方,也不知每冊售價300港元,出版後更沒有收過一毫錢。2006年先父提供素材為中僑互助會出版同名攝影集,旨在協助大溫非牟利團體中僑籌募經費,先父視為慈善之舉,分文未取,何來「陳橋貪錢」之說?

第三、2017年出版的《鏡頭下的歷史》與2006年先父授意溫哥華中僑互助會所出的同名攝影冊,內容編排大量雷同,甚至連先父為2006年版所寫的自序也逕自收入書中,巧取豪奪手段令人髮指。此序版權明顯屬先父所有,《南華早報》授權不可能涵蓋這篇序文,所以此書部分內容已涉侵權,本人保留法律追訴的權利。

第四、劉細良出版《鏡頭下的歷史》,除了需要《南華早報》授予照片版權外,更需要從先父手中取得照片檔案。先父平生赤誠待人,不欲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當日被人說服借出照片,原意只是給對方作初步參考,從未想過劉細良自有如意算盤,更猜不到他會過橋抽板先斬後奏,自行將照片付印謀利。

第五、《南華早報》內容資源主管 Weldon Kong 告知,2017年2月劉細良以賀陳橋九十歲壽辰、助他出書為名跟報社接觸。負責部門誤以為該書是送給先父的賀壽禮物,且上書房交來的相片(Soft copy),核對和報社藏庫相同,故沒有越洋向先父查證就豁免了版權費用。《南華早報》之所以豁免版權,完全因為先父是報社前輩,希望藉此表達對先父的敬意,並未考慮上書房這次出版是商業操作,更不知道劉細良把先父的權益完全排除在外。

第六、先父是著作人,亦稱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又稱精神權利,不可轉讓。《南華早報》享有著作財產權,又稱版權,可轉讓或授權。無論《南華早報》是否有效授權劉細良利用照片,身為作者的先父對於照片公開發表時,有表示其本名、別名或不具名之權利。此乃署名權、識別權。但劉細良從未徵詢,以致先父完全被蒙在鼓裏,無從行使上述權利。

第七、2017年《鏡頭下的歷史》出版過程中,先父及《南華早報》雙方均受不同程度的欺瞞。近日劉細良在網台節目中向公眾展示《南華早報》的授權合約,實屬混淆視聽,誤導公眾,因為(一)該合約沒有涵蓋先父序文的版權及公開發表照片的署名權,獲得《南華早報》授權不代表沒有侵權;(二)《南華早報》的授權決定,是建基於劉細良提供的誤導資訊,報社根本不知道先父被架空、權益也被徹底剝奪。事件中,出版方不當得利而不覺有愧,更砌詞否認,文過飾非,形同向先父及我們一家倒打一耙,教人不寒而慄。

第八、先父與劉細良素無交情,只因不虞有詐,又不熟悉出版流程,結果被有心人乘虛而入,更誤將照片借予此人,最後米已成炊,眼見畢生心血淪為他人圖利的商品,悔之何及。2017年先父已是九十高齡的老人,體衰力弱,無權無勢,對方則為巧言如簧、笑面迎人的意見領袖,先父向來謙遜退讓,更擔心公然與劉細良決裂會招來無盡攻擊,只好選擇忍氣吞聲。劉細良在節目中展示先父與他在出版後合照、簽書的照片,無非想讓大眾看到有利於他的表象。但照片背後,卻是先父有口難言的委屈和心酸。七年來,先父常為此耿耿於懷,每一提起即怏怏不樂,家人盡皆知悉原委,無奈申訴無門。

第九、先父畢生服務於香港新聞攝影行業,為香港保留了過去逾半個世紀的社會實況影像,公認貢獻良多。君子尚義,小人重利,先父珍視的從來不是利益,而是真相、道義、品格和擔當。如今先父大去,本人亟願各方人士要留公道在人間,不應任由不擇手段唯利是圖之輩玷汚先父清譽。

特此聲明如上。

陳麗娟 謹上

2024年5月6日

圖:陳橋與他的菲林相機。相片版權:《南華早報》

《Vanished Archives 消失的檔案》臉書專頁2024年5月6日)

黎則奮:

有關「南華早報」有否授權劉細良出版未經陳僑同意的「鏡頭下的歷史」的問題,經向熟悉香港版權法及了解香港報社與作者合約關係的知情人事查詢,對陳僑事件,可以得出以下的梗概:

1.「南華早報」的專欄作者,按照報館既定政策,須簽定合約,發表文章版權屬於「南華早報」,但若報社結集成書出版,需要徵得作者同意。香港其他報紙,如沒有簽約,文章版權屬於作者,結集成書,毋須徵得報館同意,知會只是禮貌的尊重。

2. 根據同一原則,相信陳橋拍攝刊於「南華早報」的相片,版權屬於報館,但出版攝影集亦須徵得橋叔同意。

3. ⁠劉細良出版的「鏡頭下的歷史」刊登的幾百張照片,如果曾經在「南華早報」刊登,版權雖屬「南華早報」,但並未得到橋叔同意出版(在橋叔喪禮上,家屬在劉細良出版的版本幻燈片上列明‘The publication is not authorized by his preference.’,劉細良至今也不敢否認),從未在「南華早報」刊登的相片,而儲藏在陳橋的「USB手指」的相片,是私人作品,以及由2006年中僑互助會出版的同名攝影集內裡的文字內容,版權全屬於橋叔,「南華早報」若未徵得橋叔同意,根本無權授權別人出版,出版後在法理上亦應將有關部分收益,給予版權原有人,即陳橋先生。

4. ⁠「南華早報」並未授權劉細良出版「鏡頭下的歷史」,只是在劉細良的誤導下,以為陳僑同意出版,而出版又非牟利,於是不反對出版,協議訂明要將「南華早報」沒有儲藏的照片給一份報館存檔,以及限制相片使用版權的年期。很明顯,劉細良是蓄意欺騙橋叔和「南華早報」。

5. ⁠劉細良以「南華早報」因攝影集非牟利同意出版,拒絕將應該屬於陳僑應得的收益分給橋叔,但按照同一原則和邏輯,劉細良擅自出版「鏡頭下的歷史」,扣除印刷成本後,也無權佔有利潤,必須捐出作公益用途,何況有人證他曾向橋叔𠄘諾,捐贈中僑互助會。

針對劉細良的欺詐,只須做三件事:

1. 家屬召開記者會,說明事實真相,並向劉細良發出律師信。

2. ⁠記協發出聲明,並無參與攝影集的出版,以及是否真的正式授權劉細良代表記協訪問陳橋。

3「南華日報」亦有責任和道義公開澄清有關版權問題。

讀者留言:

Lam Tokwan:The publication is not authorized by his preference 好像並不見於上書局版。是後來家屬說的。

黎則奮:Lam Tokwan,謝謝,但對橋叔家屬的說法,劉細良至今也不敢否認,也沒有交代出版是否得到橋叔同意,所謂「交代」的視頻含糊其詞,企圖擺其他人上枱,暗示及誤導大眾橋叔「同意」出版。

Lam Tokwan:
黎則奮臉書2024年5月4日)

攝記泰斗陳橋離世|長女指控攝影集未獲授權 劉細良否認:考慮採取法律行動

香港攝影記者泰斗陳橋上月在加拿大溫哥華離世,終年96歲,他的長女陳麗娟在安息禮上,提及網台「城寨」、上書局創辦人劉細良未經授權出版父親的攝影集《鏡頭下的歷史》。周一(6日),她透過《消失的檔案》導演羅恩惠代轉聲明澄清,該攝影集出版後廣受議論,最近更有人借題發揮暗示父親「貪錢」,「為免先父蒙受不白之冤,銜恨九泉,特此聲明」,澄清父親從未在口頭上、書面上授權或同意劉細良單方面主理出版。

劉細良上周在「城寨」交代《南華早報》授權出版經過,提及過程中一直與陳橋保持聯絡,攝影集出版後也有親身送書給陳橋,並展示與陳橋茶聚、以及與讀者的簽書會相片。

劉細良向《追新聞》記者表示,《鏡頭下的歷史》出版的資料是來自陳橋,該書本的出版計劃不單是在橋叔知情和同意下進行,同時也是在獲得版權持有人授權合約的情況下開展。橋叔本人也在書本出版後的茶聚中為讀者簽書。「對於羅恩惠導演在Facebook代轉陳橋的長女聲明中的指控(包括但不限於侵權、欺瞞、誤導等等),我予以否認。」

劉解釋,由書本於2017年7月出版至今,都沒有任何人就該書本的出版,展開任何司法程序,去就聲稱中的侵權或違約作出任何申索;「對於發佈不符事實丶涉嫌誹謗言論的人,我會考慮採取法律行動。」

家人質問:何來陳橋貪錢之說?

陳麗娟的聲明表示,當年父親首晤劉細良談及出版攝影集只是初步洽談,在整個出版程序均沒有參與,甚至在付印前也未嘗過目,反駁指「憑常識已可判斷:先父有可能將畢生心血作品,無條件贈予一個素未謀面的印書商人嗎?」她強調,《鏡頭下的歷史》屬商品,從未有人告知發行後售書收益歸屬何方,也不知每冊售價300港元,出版後沒有收過一毫錢。

她重申,劉細良出版攝影集前,除了需要《南華早報》授予照片版權外,更需要從父親手中取得照片檔案;並進一步解釋:「當日被人說服借出照片,原意只是給對方作初步參考,從未想過劉細良自有如意算盤,更猜不到他會過橋抽板先斬後奏,自行將照片付印謀利。」2006年,陳橋曾提供素材給中僑互助會出版同名攝影集,旨在為慈善籌募經費,分文未取,家人質問:「何來『陳橋貪錢』之說?」

劉細良在節目中展示多項證據

對於劉細良在節目中展示獲《南華早報》授權文件,陳麗娟的聲明指《南早》負責部門誤以為劉細良出版的《鏡頭下的歷史》是送給父親的賀壽禮物,且「上書房」交來的相片(Soft copy)核對和報社藏庫相同,故沒有越洋向陳橋查證就豁免版權費用。家人強調,父親與劉細良素無交情,只因不虞有詐,又不熟悉出版流程,結果被有心人乘虛而入,更誤將照片借予此人,最後米已成炊,眼見畢生心血淪為他人圖利的商品,悔之何及。

聲明又指:「2017年先父已是九十高齡的老人,體衰力弱,無權無勢,對方則為巧言如簧、笑面迎人的意見領袖,先父向來謙遜退讓,更擔心公然與劉細良決裂會招來無盡攻擊,只好選擇忍氣吞聲⋯⋯如今先父大去,本人亟願各方人士要留公道在人間,不應任由不擇手段唯利是圖之輩玷污先父清譽。」

事件緣於4月20日,作家陳韻文在陳橋追思會後於Facebook發文透露,陳橋的攝影集《鏡頭下的歷史》曾出過兩版,2017年由「上書房」推出的精裝版並未獲授權,在追思會上還特別提及劉細良出版的2017年版「是未經陳橋同意印刷的攝影冊」。

鍾劍華:《南早》擁圖片版權無容置疑

事件引發文化界熱議,學者鍾劍華接受《追新聞》訪問時回應指,最重要搞清楚「上書房」推出的《鏡頭下的歷史》的相片來源是否來自陳橋先生給劉細良參考的USB儲存裝置,「我問過一些對內情有所知嘅朋友,佢哋嘅講法同事後陸續公開嘅資料一致,就係劉細良以受香港記者協會委託作理由去訪問陳橋呢個機會,取得陳橋先生的USB。」

鍾劍華指,由一開始不會懷疑圖片的版權問題,因為所有新聞材料都由僱主——即《南華早報》所有,與一般投稿或特約稿件的作者不同,「前者的作品,可以由報館作各種處理,包括出版,包括售賣,後者就要經過作者嘅同意。所以我相信劉唔會蠢到連向SCMP(《南華早報》)攞授權都慳番;但如果相片來自陳橋先生嘅USB ,而唔係南華早報嘅資料室,咁劉就有必要向陳橋先生取得同意。出版過程應該考慮埋陳橋先生嘅意願,之後嘅利益分配亦都要傾。」

「今天陳家出嘅聲明,證明咗我嘅判斷冇錯。」鍾劍華重申,他認識劉細良,但非深交,事件有一定的公眾教育意義,並不存在陰謀或批鬥,只是要搞清楚事件的是非曲直,他坦言:「嗰啲『良粉』嘅反應真係令人好失望,竟然可以盲目到咁;而劉細良事後嘅兩次解釋,我覺得亦都迴避咗最核心嘅問題。」鍾認為,事件涉及的香港記者協會、《南華早報》一直都沒回應,而記協前主席岑倚蘭在多個對劉細良帶有譴責的帖文都有「like(讚好)」,也分享陳橋長女的聲明,「我覺得呢個說明咗一啲問題」。

鍾劍華還表明:「我唔係嗰啲同劉細良有任何恩怨嘅所謂KOL,從來唔覺得自己以此自居,我一向都係一個政策評論人,評論30幾年了。我冇自己嘅生意、冇開台、冇開Patreon,有時寫稿都係做義工,我唔覺得我同佢有咩利益上嘅衝突,但係有啲『良粉』似乎總之你提出一啲質疑就作出誅心之論。這一點我覺得真係好要不得。如果而家知道嘅事實已經逐漸清楚,劉細良公開向其家人道歉,我覺得係最起碼應該做嘅事。再講咩酬勞、分紅,已經冇意義。我覺得佢家人亦都唔係針對呢一點,唔好抹黑佢屋企人。」

《追新聞》2024年5月6日)

2024年4月21日 星期日

陳韻文:何以鴉雀無聲

2017年愚人節,「城寨」劉細良與夫人鄺穎萱那天格外有誠意,可能因為要推銷將出版的新書《鏡頭下的歷史》。那當下,鄺穎萱提到同橋叔聯絡《南華早報》,索取他幾十年來拍攝的新聞照片;「《南華早報》申明那些照片的版本去到最後就在橋叔手上,《南早》說他們也沒有。」向來口才便給的劉細良此刻在旁含糊應和:「啲相我哋都冇。」最後說到《鏡頭下的歴史》,原來分精裝和平裝出售,精裝訂價三百港元。鄺穎萱要求以Email預訂,期限至四月三十號,而那天正好是四月一號。我請香港的友人速赴官塘「城寨」買兩本精裝。


劉細良與鄺穎萱對談影片(《Video Platform》2024年4月17日)

兩本攝影册甫抵達多倫多,迅即掛個電話去溫哥華給朋友,說要送給他一本《鏡頭下的歷史》,話線另一端朋友聞我言,登時轉冷,語聲乍然變調,問我書的封面顏色。當告知是黑色,他已斷言:「我有另一本。」其冷絕語調令我頓覺蹊蹺,不禁多問兩句。他悶聲不響傳來另一本《鏡頭下的歷史》的封面照,那下面的簡單Caption,力記橋叔這攝影冊面世的年份──2006。

方度的封面,貼頁邊的上下兩邊,是令心眼舒坦的寬闊白銀橫框;亮燈細瞄,兩度白銀當中長長的照片拼圖,交疊綜錯的撼動畫面;問他:橋叔幾時跑到非洲去?他失笑,說那是香港的孩子說暴風雨中船翻了,波濤中嚎啕的孩子瀕臨絕望,拼命攀住水邊忘情伸出的援手。橋叔在那緊張關頭逮住雨淚交錯的情境,交出他當時澎湃的情懷。我看着橫條上百感交集的畫面,朋友的責問如當頭棒喝:「橫風橫雨襲港的情况妳怎麽忘記了。」

《鏡頭下的歷史》2006年版本的封面設計一角(陳韻文臉書2024年4月20日)

鏡頭前後好些事,要是不問,不可能知情,特別是內情。從封面底下小粒小粒的字與字母,問出S.U.C.C.E.S.S. 是「中僑互助會」的英文縮寫。這本2006年出版的攝影冊,正是「中僑互助會」幫會員陳橋印刷,亦可說僑叔為協助中僑籌募經費,拿出他的精心傑作。「中僑互助會」惠及自世界各地來溫哥華定居的僑民或難民,會員眾多;我左問右問,直接又間接的問到,那一本黑色封面的《鏡頭下的歴史》出版之後,劉細良避見橋叔,中僑會員三番四次請他與橋叔茶敘,請他給橋叔一個交代,結果如何?有說不得要領,有說仍在《南早》辦公的舊同事曾幫橋叔說話為他奔走,甚至有人慫恿橋叔提訴,又有說橋叔最後只拿到一隻「手指」,而那隻手指正是2006年中僑編印《鏡頭下的歷史》之時,僑叔交給編輯的。因為篇幅所限未能全部納用,而那些遺珠,卻被劉細良用上了。

昨日在橋叔喪禮上,橋叔的大女兒悼念父親之時,將《鏡頭下的歷史》兩個版本都放上幻燈片,在劉細良那本黑色封面下,有英文字申明:這是未經陳橋同意印刷的攝影冊。記得,六年前,我曾問那拒納2017黑色版本的朋友橋叔近況,朋友言外有意,喟然說:「橋叔年邁矣,身體不好,橋叔女兒說她很擔心。」

劉細良在2017年出版的這本攝影冊昨天在橋叔喪禮內,以幻燈片放出,照片下有英文字申明:這是未得陳橋同意刊印的攝影冊。(陳韻文臉書2024年4月20日)

聞斯言我不敢再東問西問,可有時,特別在深夜,腦門後浮現片片聽來的影像:橋叔女兒半夜見房中燈下,父親將兩本攝映冊左揭右翻,呆對案頭上幀幀舊照。有時驀然回想到那些間接又間接傳予我的口述影像,我恍見自己立於那半掩門板外,見靜房中燈光寂然,我想進去問好;有時無意中瞥見照片內橋叔側影,似要轉過頭來,可又把心事留住;如今帶着心事他遠去,然我仍有還未問的問話,見應該說說話的人不說話,見麻雀吱啾,可又見烏鴉無聲,我問因何無言?我思過半。

陳韻文臉書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