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玲五恨
劉紹銘
人生恨事知多少?張愛玲就說過,一恨海棠無香,二恨鰣魚多骨,三恨曹雪芹《紅樓夢》未完,四恨高鶚妄改─死有餘辜。人生恨事何只這四條?在近日出版的《張愛玲私語錄》看到,原來張小姐「從小妒忌林語堂,因為覺得他不配,他中文比英文好。」我們還可以在〈私語〉中看到她「妒忌」林語堂的理由:「我要比林語堂還要出風頭,我要穿最別緻的衣服,周遊世界,在上海有自己的房子。」
張愛玲跟宋淇、鄺文美夫婦認交四十餘年,互通書信達六百多封。有一次,愛玲跟他們說:「有些人從來不使我妒忌,如蘇青、徐訏的書比我的書銷路都好,我不把他們看作對手。還有韓素音。聽說凌叔華用英文寫書,也不覺得是威脅。看過她寫的中文,知道同我完全兩路。」
〈私語〉發表於 1944年,愛玲二十四歲。林語堂的成名作《 My Country and My People》(《吾國與吾民》) 1935年在美國出版,極受好評。第二年出了英國版,也成為暢銷書。林語堂名成利就,羨煞了愛玲小姐。如果她是拿林語堂在《論語》或《人間世》發表的文字來衡量他的中文,再以此為根據論證他的中文比英文好,那真不知從何說起。林語堂的英文暢順如流水行雲,開成轉合隨心所欲,到家極了。
張愛玲「妒忌」林語堂、覺得他「不配」,或可視為酸葡萄心理的反射。除了海棠無香鰣魚多骨外,張愛玲終生抱憾的就是不能像林語堂那樣靠英文著作在外國領風騷。她從小就立志當雙語作家。十八歲那年她被父親 grounded,不准離開家門。病患傷寒也不得出外就醫,如果不是女傭使計幫她脫險,可能早丟了性命。康復後,愛玲把坐「家牢」的經過寫成英文,寄到英文《大美晚報》( Shanghai Evening Post)發表。編輯給她代擬的題目是:〈 What a life! What a Girl's Life!〉四年後愛玲重寫這段經歷,用的是中文。這就是今天我們讀到的〈私語〉。
張愛玲在上海唸教會學校,在香港大學英文系修讀了兩年。移民美國後,除了日常的「語境」是英文外,嫁的丈夫也是美國人。這些條件當然對她學習英語大有幫助,但如果我們知道她英文版的《秧歌》(《 The Rice-Sprout Song》)是 1955年出版,而她也是在這一年離港赴美的,應可從此推斷她的英文造詣全靠天份加上自修苦學得來。
張愛玲 1952年重臨香港,生活靠翻譯和寫劇本維持,同時也接受美國新聞處的資助寫小說。英文本的《秧歌》和《赤地之戀》就是這時期的產品。 2002年高全之以電話和電郵方式訪問了當時美新處處長 Richard M. McCarthy,談到他初讀《秧歌》的印象,說:「我大為驚異佩服。我自己寫不出那麼好的英文。我既羨慕也忌妒她的文采。」
出版《秧歌》的美國出版社是 Charles Scribner's Sons,在出版界相當有地位。從高全之所引的資料看,《秧歌》的書評相當正面。其中《紐約前鋒論壇報》的話對作者更有鼓舞作用。以下是高全之的譯文:「這本動人而謙實的小書是她首部英文作品,文筆精鍊,或會令我們許多英文母語讀者大為歆羨。更重要的是,本書展示了她做為小說家的誠摯與技巧。」
《時代》雜誌這麼說:「如以通俗劇視之,則屬諷刺型。可能是目前最近真實的、中國共產黨統治下生活的長篇小說。」
我手上的《吾國與吾民》是英國 Heinemann公司 1962年的版本。初版 1936,同年四刷,接着是 1937、 1938。 1939出了增訂本。 1941和 1942年各出二刷。跟着的 1943和 1956年都有印刷。三四十年代是林語堂的黃金歲月,暢銷書一本接一本的面世,在英美兩地都可以拿版稅,不管他「配不配」,單此一點也夠愛玲「妒忌」的了。
像林語堂這類作家,真的可以單靠版稅就可以「穿最別緻的衣服,周遊世界。」愛玲也嚮往這種生活,但 1952年離開大陸後,她追求的東西,衣服和旅遊還是次要,每天面對的卻是房租、衣食和醫藥費的現實問題。她的中文作品雖然繼續有版稅可拿,但數目零星,多少不定。要生活得到保障,只能希望英文著作能為英文讀者接受。這個希望落空了。《秧歌》的書評熱潮,只是曇花一現。 1956年香港友聯出版社出版了《赤地之戀》,版權頁內註明: not for Sale in the United Kingdom, Canada, or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不得在英國、加拿大或美國發售」,張愛玲顯然沒有放棄總有一天在歐美國家出版商中找到伯樂的希望。
英美出版商對《赤地之戀》不感興趣,或可解說因為政治色彩太濃,不是「一般讀者」想看的小說。但《 The Fall of the Pagoda》(《雷峯塔》)和《 The Book of Change》﹙《易經》﹚這兩本作品,說的是一個破落封建家庭樹倒猢猻散的故事,卻依樣乏人問津。李黎在〈雷峯塔對照記〉(《中國時報》, 2010.6.18)開門見山說:
收到張愛玲的英文小說《 The Fall of the Pagoda》……出於好奇立刻開始讀,可是看不到兩三章就索然無味的放下了,過些天又再勉強自己拾起來,如是者數回──做夢都沒有料到閱讀張愛玲竟會這麼興趣缺缺。原因無他:對於我,張門絕學的文字魅力僅限於中文;至於這本英文小說的故事,一是實在並不引人入勝,二是早已知之甚詳毋須探究了。
同樣的一個故事,用兩種語文來講述,效果會不會相同?李黎說英文版本的張愛玲因為沒有她註冊商標的那些「兀自燃燒的句子」,讀起來竟然完全不是一回事,「就像同一個靈魂卻換了個身體,那個靈魂用陌生的面孔與我說英文。」
李黎舉了些實例。我耐着性子苦讀,也隨手錄了不少。觸類旁通,因此只取一兩條示範。
"Just like him,"Prosper Wong murmured. "A tiger's head and a snake's tail. Big thunder, small rain drops".「虎頭蛇尾。雷聲大,雨點小」這幾句話的原意,受過幾年「你好嗎?」普通話訓練的中文非母語讀者也不一定猜得出來。
"A scholar knows what happens in the world without going out of his door".「秀才不出門能知天下事」。這是李黎貼出來的例子。其實,在電腦手機普及的今天,這句話不論是中文原文也好,譯成英文也好,已全無意義可言。英文書寫忌用成語俗話,因為成語本身就是一種陳腔濫調。成語如果經常出現,這表示作者的思想已漸失去主導能力,開始斷斷續續的拾前人牙慧了。不幸的是《雷峯塔》和《易經》隨處可見這種似通非通的句子:"Really, if I were you, Mrs Chin, I'd go home and enjoy myself, what for, at this age, still out here eating other people's rice?"Sunflower said.
張愛玲的小說,寫得再壞,也有誘人讀下去的地方─只要作品是中文。〈異鄉記〉有些散句,不需 context,也可兀自燃燒:「頭上的天陰陰的合下來,天色是鴨蛋青,四面的水白漫漫的,下起雨來了,毛毛雨,有一下沒一下的舔着這世界。」張愛玲英文出色,但只有使用母語中文時才露本色,才真真正正的到家。她用英文寫作,處理口語時,時見力不從心。我在 2005年發表的長文〈張愛玲的中英互譯〉特別談到的是這個問題。《雷峯塔》不是翻譯,但裏面人物的對話,即使沒有成語夾雜,聽來還是怪怪的。第二十四章開頭母親對女兒說話:
"Lose your passport when you're abroad and you can only die," Dew said."Without a passport you can't leave the country and can't stay either, what else is there but to die?"
王德威是行內的好好先生, tolerant, indulgent and forgiving。他在為《易經》寫的序言內也不禁輕輕嘆道: However, from a critical perspective The Book of Change may not read as compellingly as"From the Ashes"。《易經》的故事和情節,不少是從〈燼餘錄〉衍生出來,但王德威認為英文《易經》不如中文的〈燼餘錄〉那麼「扣人心弦」( compelling)。其實論文字之到家,〈燼餘錄〉那裏及得上〈封鎖〉、〈金鎖記〉和〈傾城之戀〉那麼教人刻骨銘心。但結尾那百餘字,雖然熾熱不足,亦可兀自焚燒,是不折不扣「到家」的張愛玲蒼涼文體:
時代的車轟轟地往前開。我們坐在車上,經過的也許不過是幾條熟悉的街衢,可是在漫天的火光中也自驚心動魄,就可惜我們只顧忙着一瞥即逝的店舖的櫥窗裏找尋我們自己的影子─我們只看見自己的臉,蒼白、渺小;我們的自私與空虛,我們恬不知恥的愚蠢─誰都像我們一樣,然而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孤獨的。
《雷峯塔》和《易經》這兩本英文創作未能在歐美出版人中找到「伯樂」,最簡單的說法是語言障礙。中英文兼通的讀者,一樣為其中人物的名字「陌生化。」化名 Lute的是愛玲。 Dew是她媽媽。 Elm Brook是爸爸。這也罷了。最陌生的是一些較次要的角色,如女僕 Dry Ho。 Dry Ho?"Dry Ho was called dry as distinguished from a wet nurse."「奶媽」是 wet nurse。有一位叫 Aim Far Chu的,初看以為 Aim Far是名字拼音,後來才知是「向遠」之意, Chu是姓。
第一回快結尾時我們聽到 Dry Chin說"Keep asking. Break the pot to get to the bottom,"「繼續問吧。打破沙鍋問到底吧。」李黎看了兩三章才覺得趣味索然。不知有漢的洋讀者,打開書才三兩頁,就給 Dry Ho和 Prosper這些人物搞昏了頭,決不肯 break the pot的。我們都因為張愛玲早期寫出了這麼多的傳世之作而懷念她、偏愛她、甚至縱容她。只要是出於她的手筆的中文作品,我們一直「追捧」下去。但看了《雷峯塔》和《易經》後,我們難免覺得心痛:如果她生活無憂,能把精神和精力全放在中文書寫上,多好!
(原刊二0一0年十月三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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